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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都之大,人海茫茫中,人何其多也。臣命人翻阅卷宗,查出了先皇数次下江南去的路线,又找来曾经服侍先皇的老人,问清楚了所有,一路寻过去,一年多,才找到这么一颗明珠……”
他把这女子的身世都悉数道来,二十年前,先帝下江南,因为意外,和侍卫失散,养伤期间,在这邺城,邂逅了一名山野间的年轻女子。
他隐瞒身份,以翩翩公子的身份,和容貌清秀的农家女子几夜风流,先皇在女子的肚子里播了一颗龙种,但他是天子,当然不会为了这女子驻足,又不忍心把这么一朵空谷幽兰带入宫中,让它染上世俗的颜色,变得面目可憎,便同那农家女成了亲,然后在侍卫寻来后死盾。
农家女一夜之间,便成了寡妇,更在操持丈夫婚事的时候,因为太过伤心晕倒,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几个月后,便生了个女婴。
女子家中还有父兄,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漂亮的女儿就这么蹉跎一辈子,把女儿嫁给了村中不嫌弃女子和孩子的屠夫做续弦。
后来,那农家女又给屠夫生了个儿子,日子也算过得和美,但因为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那女婴出落得越来越水灵。
邺城是个小地方,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免被有心人盯上,在女婴长到十八岁之后,她便被嫁给了邺城一个地头蛇的儿子。
因为心不甘情不愿的,那儿子又有别的美妾哄着,刚开始还有几分兴致,后来就对女子失了兴致。又因为这女子还霸占着正室夫人的名头,那小妾就使了一条毒计,污蔑女子偷男人。
正好女子又怀了孩子,本来是少爷的孩子,也成了孽种,燕于歌安排的人查出来的时候,这天家的明珠的人已经被人沉了塘,花了大力气才把人救了出来。
当时随行的御医说了,晚来一步,这女子可能就死了,而且这女人也没有什么求生的欲望,得亏编了个生父的故事,才唤醒了女子的一点求生欲,把人给救了出来。
得亏邺城是在江南,秋日里的池水还不算特别的寒凉,孩子顽强,没有流掉,不过胎儿也不算稳。孕妇不能轻易奔波,御医为她开了药方,又花了大价钱买了药,她吃了许多安胎的灵药,才得以保住孩子。
邺城山高皇帝远,燕于歌安排的人是厉害,也不能整日守着对方还要瞒下消息,最好不和当地的官府接触,孕妇又不能整日闷在屋子里,可出去走动,小地方,难免有人会发现,久待在邺城也不算安全,最后等女子的胎息稳后,人就被接到燕都来。
这女子和燕如歌情况不大一样,一个是皇室遗落在外的明珠,一个在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后者可以住进摄政王府,前者却不行。只是燕于歌自以为保密工作做的不错,没想到连小皇帝都知道了。
也是,底下人的传他的绯闻,哪敢让当事人都知道,都是悄悄的传,等知道的人多了,再传到摄政王的耳朵里,对方也很难查出来源头。
燕秦听闻逢尘明珠的故事,又觉得有些唏嘘:“她倒是受了很多的苦头。”
他生下来就是大燕皇室的皇子,因为皇室子嗣单薄的缘故,即便他生母早逝,也不受宠,物质上一般也不会短缺,就是没有多余的闲钱,很多时候,只能瞧着人家的稀罕东西眼热。
人都是要对比出来的,对比昔日的太子,还有另外一个受宠的皇子,他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十分悲凉,但比起这被他那花心父皇抛在外头的女儿,他要幸运得多。
想到那女子怀了身孕,燕秦又说:“就算这个是事实,你也说,那女子肚子里的孩子,是吃了大量的保胎药的,是药三分毒,万一生下来的是个傻子怎么办?”
把大燕江山交给一个还算靠谱的继承人,他这辈子也就能够安心了,就算日后不靠谱也行,至少他死之前看起来要成器,若是找个傻子,那大燕江山不就等同于拱手送人。
真要找个傻子,或者是生下来就被断定活不过二十岁的病秧子,那皇陵里躺着的先皇肯定还是会撬开棺材板来揍自己。
“孩子还没生下来呢,陛下你就操心这么多?”
燕秦当然操心的多了:“而且也不知道她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宫妃生子,总要提前做准备吧。”
孩子总不可能是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想要让明珠的孩子变成他的孩子,那肯定是要事先让一个宫妃“大了肚子”。
摄政王便说:“这个简单,若是生下来的孩子有疾,那就说宫妃死了孩子便是。”
燕秦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摄政王平坦的小腹:“若是想要这个孩子做大燕的继承人,那孩子就应当是从皇后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谁让摄政王骗他的,这种假装怀孕的苦差事,也应是摄政王来做。
燕于歌沉默半晌:“也不是不可以。”
末了,燕秦又添了句,“让那女子和孩子分离,是不是不大好?”
燕于歌的表情就很无语:“陛下这话怎么不早说。”
先前小皇帝只顾着兴奋,现在又来惦记着母子情深了,摄政王倒是狠厉:“若是陛下担心,大可以去母留子。”
皇室无亲情,朝夕相处的父子兄弟都要自相残杀,更何况是一个流落在外的公主。
说起来,这都是先皇造的孽,要不是先皇撒手不管,好好一个公主也不可能过得这么可怜,差点被人沉塘:燕秦摇了摇头:“不了,说到底只是个女子而已,她前半生过的也是可怜。而且既然不打算认她回来,没有必要如此。”
这明珠,也得是他这个皇帝承认了,才是大燕的明珠,不然的话,对方也只是个可怜见的农家女子罢了。到底是先皇丑事,为着皇家威严,人还是不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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