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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了衣服,丁厌这才想到问:“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今晚是在哪里开生日会呢。”
“在小苍山。”
“那么远!?”
“嗯,所以要早点出发。”楚瀛道,“我得提前到那边,所以不能去接你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丁厌:“那有什么不行的?我打个车呗。”
“要注意安全。”
“你好啰嗦,我一个男人能出什么事儿。”
那可真未必啊。楚瀛心里想着,嘴上没说,接着道:“送你回家?下午两点我让人取了衣服送到你家楼下。”
“那正好,”丁厌无精打采道,“我今天起的好早,回家再睡一觉。”
“你给elsa准备的礼物,要不要我先帮你带过去?”楚瀛问。
“好啊,反正都包装好了。”丁厌想:真懂事,正合我意。他晚上要穿那么漂亮的裙子,脚上又是高跟鞋,手里不适合大包小包地提东西,能一身轻便地去再好不过。
半小时后,楚瀛的车停在了他家小区的停车场。有对比才有鉴别,那辆银灰色的高级轿跑在一众代步工具里光芒四射,彰显着不俗的身价;但丁厌还是能看出楚瀛是低调内敛的性格,不然就该开电视剧里那种形状颜色千奇百怪的敞篷跑车了。
说来他对有钱人到底多有钱缺乏概念。他生活里接触过最有钱的人,一个是他堂姐夫,另一个就是李琰。
他堂姐夫是马来西亚的著名汽车经销商,资产的具体数额他不了解,只知道他堂姐在马来的家中过的是被佣人称呼“太太”的贵妇生活;车库里十多辆超跑随她开,生的一对双胞胎自幼读私立学校,一年学费xx万。
丁厌对他堂姐夫没好感,觉得那男的又老又丑还花心,从不去巴结;而他堂姐对他好归好,却也不跟他聊自家的事。他在家中排行最末,是受宠的老幺,地位和小孩差不多,直到去年除夕他都还收到了堂姐表哥、大伯大姨发来的红包和压岁钱。
领着楚瀛走进电梯,丁厌虽蠢蠢欲动地想搭话,可是问“李总当初和你二哥结婚算高攀还是下嫁啊?”也太讨打了。
算了算了。别人有钱跟他有毛线关系?他的命运就是当一头碌碌无闻的社畜,薪水够吃够喝还能买得起喜欢的衣服,这已经很好了!
“你一个人住?”
“嗯,我家比较小,你别介意啊。”
丁厌按指纹解锁开门进屋,摘了口罩放到玄关鞋柜上,想起周一又该大扫除了,便对楚瀛说:“进去随便坐,不用换鞋。”
他总体来说是个爱干净擅长收纳的人,这习惯也是被他老妈逼出来的。他妈常常教训他:丁厌,你挣不到钱就算了,还又懒又馋不爱做饭,哪家姑娘能看上你啊?为了将来你能娶到媳妇儿,我和你爸能抱上孙子,你的个人卫生必须过关。
于是乎,在他老妈的严格监督和手把手教导下,他掌握了有朝一日失业还能结婚在家相妻教子的娴熟做家务技能。唯有一点,做饭他是永远学不会了,讨厌洗菜切菜,油烟和洗洁精都对皮肤不好。
所以他至今没能成功娶到老婆,让爹妈抱上孙子。
他招呼楚瀛在客厅落座,钻去厨房烧水泡了杯茶,那是曲荷在时买的红茶包,再从零食柜拿了三包不同口味的乐事薯片;楚瀛瞧着不像会吃薯片的人,但他想吃,哈哈。
倘若曲荷看见这一幕,定会感叹:丁厌啊,才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能堂而皇之地进你家门了,你可长点心吧。
然而丁厌本人没有这项意识,他沉浸在“要吃薯片”的快乐中,直至踏入客厅,瞄到楚瀛正拿着一瓶药,端详瓶身的字样。
我靠靠靠靠靠——怎么把这茬儿忘了!
丁厌飞奔到茶几边,放下茶杯和薯片,一把夺回药瓶,藏在身后,面红耳赤道:“你有没有搞错啊!怎么能未经允许乱动别人的东西!?”
楚瀛迎着他的眼光,说:“它就放在桌上。”
“那你也不准动!亏我觉得你是个有教养懂礼貌的人才带你来我家的……”丁厌又情难自禁地委屈上了。
呜呜呜,他坚守的秘密、难以启齿的糟糕经历,就这么被楚瀛握在手里把玩,曝晒在灯光下,他颜面无存了!
坏蛋果然还是坏蛋!啊啊啊!这下他还有什么脸面出去见人呐……
楚瀛一脸沉然,只问:“你为什么要吃这个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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