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以颉秣部贵人为首的几名将领率领自己的卫队、直属骑兵向东边营地突围,那个方向是敌人进攻力度最弱的,也是距离纳哈良部等钦达烈兵马最近的。钦达烈营地内没有响起撤退的号角声,撤退的人马仅仅只是营地中央周围的千余兵马,带着随身兵器,骑上所能找到的马儿,护卫着十几名贵人匆匆离去。
西边、南边、北边,前线浴血奋战的钦达烈勇士并没有退却,骨子流淌的是雄鹿的血液,高傲的雄鹿怎么向灰鼠般的敌人轻易屈服,数十人、上百人、几百人已经从最初的慌乱中回过神来,在十夫长、百夫长的组织下,举起弯刀,拉开弓弦,握紧长矛,不断给偷袭者增添死伤,让乌维骑兵付出惨重的代价,杀得最先头的那批乌维部落骑兵都不敢直冲厮杀,带有几分畏惧地绕过眼前这几十个顽强厮杀的钦达烈战士。
特别是最初的那个钦达烈百夫长,浑身上下被人血、马血沾的黏黏糊糊,从血水中洗了一个澡出来,两把弯刀的刀刃上已经卷刃、缺口,就那么一会时间,死在他手中的乌维骑兵至少得有十几个,他的皮甲也破碎了,身上已经有着不少伤口,不断流出鲜血。不过,浑身的鲜血,早已分不清哪一些鲜血是自己的,哪一些鲜血是敌人的。
“砰、砰”不远处那最后的两道栅栏也轰然倒下,此时的整个钦达烈营地已经成为了乌维骑兵的游牧地、狩猎场,可以肆意地进攻乱糟糟的钦达烈人了,尽情享受屠杀的快感了。大批乌维部落兵随即涌入,西边、南边、北边营地的厮杀声、马蹄声瞬间重了不少,营地被彻底攻破只是时间问题了。
如果乌维部落骑兵刚刚攻入营门的时候,钦达烈人便可以迅速组织防御,而不是依靠个人自发来零星的抵抗,纵使是损失上两、三千人来拖延敌人的脚步,钦达烈营地也绝不会如此之快被攻破。
毕竟,就算是乌维部落这种草原霸主级别的部落组织进攻的时候也是有着散漫、冲动、鲁莽的习性,再加上底下各氏族的头人或多或少有着保存实力的小心思,看到钦达烈人的猛烈反扑,肯定会收缩兵力,等待更好的时机,或者直到统帅巴克耳派人来训斥、喝令之后才会迫于压力发动强有力的进攻。
最开始攻入营地的只有不到三千乌维部落骑兵,栅栏彻底轰塌之后,已有超过六千骑兵冲进来了,这片不到十里的钦达烈营地变得有些拥挤起来,到处都是厮杀声、撞击声、帐篷燃烧声......
作为此次进攻的军队统帅,巴克耳在自己卫队的保护之下冲进了四处冒着火光的残破营地,举起马刀肆意冲杀,享受着杀戮的快感,一步步朝着钦达烈人的中央大帐杀过去。巴克耳的亲卫骑兵都是乌维部落一等一的勇士,身披厚实皮甲和简式锁子甲,在保护统帅的同时,也是左右挥动着马刀,对着尚未组成防线的钦达烈人就是一顿砍杀,丝毫不在乎俘虏问题。
“百夫长,怎么还没看到大帐那边过来的援军?”
“是啊,就连号角声都没有响起,难不成几位贵人都被敌人给杀了?”
“不会吧,听这动静,中间营地那边好像没有什么厮杀声......”
那位浑身是血的百夫长恶狠狠地咬着牙,眼中的那股血芒和身上的鲜血有的一比,“呸”的啐了一口唾沫,看着身边这十来个人人带伤的兄弟们,原本疲惫劳累而不断喘气的他咒骂一声:“恐怕那几个狗屁贵人跑的比兔子都快,他们不是雄鹿的子孙,而是兔子生下的杂种......”
“什么,贵人们逃跑了......”
“那可是钦达烈联盟七大部落之一,颉秣部的贵人,怎么会,钦达烈大头领制定的法令,战场上不可抛弃钦达烈的族人兄弟而独自逃跑......”其中一个四十岁左右男人嘟囔了一声所谓的法令。
刚扔下两把卷刃的弯刀,走动几步去捡拾新刀刃的百夫长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缅怀、纠结之色,叹息道:“那是哈么赞大头领制定的法令,可现在的大头领是达达不拉......”。
“走吧,不想当俘虏的话,就跟着我,我可是对于逃跑可是很有经验的,当年我......不说了,快点将这十几匹马分了,我们再去抢夺一批马,雄鹿的子孙不能窝囊地死在这里,我们杀了那么多敌骑,对方估计也恨不得宰了我们一百次。”百夫长苦笑轻声自嘲一句后,对着周围十几人说了一声,率先牵走一匹马朝着某个毡帐拐角走去,看来是打算借着帐篷阻隔、营地内混乱的场面、敌军骑兵的空隙,趁机偷偷溜出去。
这位勇猛的百夫长最初是打算战死在这里的,死在这场对乞迪部落的复仇之战中,看他之前那猛烈的搏杀就知道他就没有奢想能够活着回去。可是,颉秣部的贵人都已经逃跑了,他知道即使抵抗下去也改变不了什么,没有贵人组织抵抗、突围,如此混乱的钦达烈骑兵只会被敌人逐渐击溃,再看到身边这十几个伤痕累累的伤兵,他只能尽自己的努力能救多少就救多少。
“我又逃跑了一次!”
营地内,越来越多的钦达烈骑兵战死,许多人甚至还没来得及跑出帐篷,就被从天而降的一支支火箭、箭矢射中,身体和燃烧的帐篷融为一体,化作这片草地来年的肥料。也有不少和那位勇猛百夫长一般经过多次战斗的老兵,察觉到了贵人已经突围或逃跑,看着营地间越来越多的偷袭骑兵,脑筋一转,开始召集几个熟人,朝着那些人少的地方向外突围。
在这次偷袭中,一万两千乌维部落骑兵冲击七千余钦达烈人的营地,除了颉秣部等贵人率领不到千人接着夜色的掩护逃出了这片草原,不断策马加速赶往钦达烈军队的大营,以及零零散散六、七百残兵突围,共斩杀三千人,补刀重伤者数百,俘虏两千余人,对于钦达烈大军可谓是一锤重击。
婚到浓时,顾先生说爱你 修仙科技人 娇妻太甜:穆少,宠上天 我的绝色小阿姨 付陀域界 问鼎 当帝王穿成流氓 算什么男人 国师娘娘 国民男神是女生:BOSS花式宠 豪门隐婚:尤物娇妻怀里来 霸天神帝 我是超级奸商 洪荒之神级炼化系统 神女宠夫:师尊你要乖 仙路争蜂 妖妃出没:皇上,轻点宠 不负余生负情深 权少求宠:老婆大人万万睡 铠甲少年
谈了多年恋爱以为修成正果,没想到在民政局被放鸽子了。以为天要塌了,面前伸出一只手一起登记吗?两个从来没有交集过的陌生人一起登记结婚了。婚后的日子惊险又刺激,他妈说儿子,你们俩的成长轨迹完全不一样,是走不远的。她妈说女儿,他家看不上咱家,要不,算了吧?她问他要不要换个门当户对的?他说门当户对我说了算。如果您喜欢不晚刚刚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首富杨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冷心冷肺,女人靠近他,能将人一脚踢飞。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我能抱你大腿吗?滚远点。吃瓜群众毫不意外,温小仙女能抱到霍少大腿才怪。不久后霍少带温小仙女去郊外看流星雨了。霍少亲自给温小仙女系鞋带了。霍少将情敌揍进医院了。当事人温小仙女被霍少堵进墙角,敢分手试试?温小仙女露齿一笑,明媚璀璨,当初你让我滚远点的。上一秒还凶巴巴的霍少,秒变小狼狗,别分,老子以后命都是你的。前世温阮惨死,身患重疾的霍少替她收尸,还跟她躺在同一水晶棺,饮下剧毒共赴黄泉。重活一世,她不仅要手撕渣男贱女,还要治好他的重疾,抱紧他的金大腿,做他心尖上的小仙女。又娇又甜,可飒可软的的小仙女VS偏执深情只宠小仙女一人的暴躁霍少如果您喜欢重生成偏执霍少的小仙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总裁爹地,不许欺负我妈咪!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
一对一身心干净甜宠文太子病重,钦天监一封奏疏,苏玥当夜就被塞进东宫,莫名其妙地成了大周国太子妃。喂!不是说太子只有进气没出气吗?为何还能折腾她一整夜,令她第二天连床都下不了?!大骗子,你又骗我!哪有骗你?正是你命格好,冲走了我的沉疴!我大学本科毕业,会信你的鬼话?苏玥恨恨道,你就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谁说不甜?太子轻抬起她的下巴,深深地印上去一个吻,我觉得甘之若饴。如果您喜欢邪蛮太子妃殿下,好放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穿越成武大郎,刚来就遇到潘金莲。潘金莲嫁给我后感叹自己命苦,但她却发现这个大郎不一般,他的身高,容貌发生了惊人变化,且会厨艺,懂诗词,能武功。遇到西门庆,敢觊觎我娘子?爆锤。王干娘做的好事?弄她。赚钱?抱歉,我精通各种厨艺,席卷宋朝餐饮业。打仗?其实我精通孙子兵法,鬼谷子,三十六计,五经七书,六韬,三略,诸葛兵法论权力,他和当今官家称兄道弟,权倾朝野。遇到水浒好汉,将其统统收服,他能威慑辽国收回燕云十六州,且镇压西夏,金国,以及倭国,拂菻他还能现代化经济建设,改变历史。从此大宋出了个武大郎,他的名声广传天下,威震四海!莫能比也如果您喜欢穿越武大郎从卖饼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