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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王赵榛向后看去,后面的难民密密麻麻的,从王之义的口中他得知,跟随他们的难民百姓们已经从开始的千余人剧增到了至少四、五万人,到现在还在增加,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人越多,就会越聚越多。更何况,他们得知这里有信王军在帮助大家,更加的越聚越多了。
这时,吴捕头快速的跑了过来,刘财主与他的人以及一帮捕快都自己溜走了,只有他还紧紧的跟随在信王赵榛的身边。两名侍卫斜斜看了那捕头一眼,紧紧护卫在信王赵榛身边。
罗月儿看看他们两个,心想信王赵榛什么都好,就是身份太唬人了。他身边竟然还有侍卫紧紧跟随着,一想到那次信王赵榛的十名侍卫被杀害,自己和信王赵榛独处的时候,少女的脸上就有些发烫。
“这位大人,我们要保护这些人到什么时候?”吴捕头倒也光棍,一上来就开口问这个。
信王赵榛没有理他,只是调转马头,赶上去与前面的王之义并骑而行。他看看那些难民,对一旁的王之义道:“从这里穿过这片地区,我们把他们带到另一头没有战争的地方,基本就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了。”
第188章战匪军骑兵
信王赵榛看看那些难民,对一旁的王之义道:“从这里穿过这片地区,我们把他们带到另一头没有战争的地方,基本就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了。”
“带着这么多人,我们的目标太大。”一旁的吴捕头跟上来摇摇头说道。“你不行,我可以。况且,我也没让你跟着。”信王赵榛扭头说道。
吴捕头在后面一怔,随后喜悦的说道:“大人既然放我走,那么,我就走了。我还要去向上官报告,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么?”他忍不住问道。
信王赵榛举起大神龙长枪,在马上遥遥指向前方说道:“我乃是信王赵榛是也,告诉你的上司们,让他们为百姓多想一想。他们做过的恶事,我都记得的。人作孽不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看到这个架势与听到信王赵榛自报姓名与他精告的话,吴捕头吓得急忙落荒而逃。信王赵榛扫了一眼那吴捕头的背影,心暗暗鄙视。
“他就是个懦夫!”这时,一名年大汉带着一队骑士策马跑了过来。那名年男人叫马云瑞,原本是刘家庄的庄主,武功也不错,绿林也有一号,而且为人豪爽正直。
这次,他带着家眷壮丁以及村庄的百姓们也在逃难之列,也是听说信王在附近,便立刻来带人投奔了。而且,他此时也被信王赵榛任命为百姓护卫队的队长,现在百姓护卫队的数量也在上千之数。毕竟,周围都是匪军,光靠他们这百余人想护住四五万百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恨恨的说道。他对马云瑞说道:“对面的匪军骑兵是匪军军的精锐,你们去把它们逐散,从这里到前面的山丘地区,按难民的速度要走半个小时还多,我的人要保证这段时间内队伍的侧翼不受威胁。”
马云瑞一愣,没料到自己一开口竟成了信王赵榛命令自己出手的引子。他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信王赵榛。面对匪军,他这一千由百姓壮丁们组成的乌合之众,恐怕未必能够击败匪军。
信王赵榛看到他犹豫的神情,说道:“我看你们其实只是想自己如何平平安安逃出这里而已,而不是愿意如何和我一起把这些百姓们带出去,因此,你们没有为大家牺牲自己的决心。”
马云瑞听后,肃然起敬。他这才意识到这个‘信王赵榛’不简单,虽然对方说的话有些空泛,但是几句话之间就完全说明了对方掌是以百姓为重的人。这样的人,如果将来能登上五至尊的话,恐怕是国家和百姓的幸运了。
“信王千岁,我们没有您的牺牲精神和远大的心怀。我们只是普通人,在这个危机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先考虑自己,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个年长的庄主理所当然地答道。
“是,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一点,你们以为单独行动,不想打仗就能安全地逃出去?错了!就凭你们这一千人,如果没有我于众多的百姓在背后支持的话,你们早就被匪军击败杀光了。”信王赵榛把手放在马的得胜钩上地长枪上,他才不相信这些家伙会知道这些。
那些在村庄混的人,并没有和起义匪军真正打过交道,根本不明白对方的武器虽然简陋,但是其强悍战斗力地可怕之处。杀几个土匪就算了解义军了?那义军首领们还不如一头在墙上撞死算了。
他听到这个年轻亲王的话眉头一皱,说道:“这么说您有办法?我只能说在我们损失尽量少的情况下,我会听您的命令。毕竟我们不是军人,我们有我们追求生存下去的选择权力。”
“呵呵呵,你不知道的是,我一向推崇的是零伤亡。没有把握,我从来不先动手。不过在森林里,我的胜算就要高得多,因此我优先要考虑怎么甩掉那些侦查并准备抢掠我们的匪军骑兵,有它们在侧翼难民们的速度快不起来。”
马云瑞沉默了下来,他不懂军事,但是本能地感到这个年轻的亲王所言非虚。他也听说了信王赵榛常常打胜仗,既然人家说能行,应该就能行。
信王赵榛忽然一松缰绳,让马跑出去一圈远远地绕到一处高坡上。他回头看着这边的乡民组成的临时军队,说道:“你们想有机会活下来,除了侥幸之外最好是跟我一起。”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听我指挥,保护我们带领的这些难民安全地抵达我们信王军占领区。你们虽然是民兵,但是我可以许给你们的酬劳就是,完成我的命令,以后你们会得到更多——那就是成为一名地方真正的守备军战士或分得至少二十亩田地!”
说罢,他手一扬,一百名信王军骑兵们大喝道:“信王无敌!信王金口!信王一诺值千金!”。信王赵榛有些诧异的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什么时候这帮家伙会给自己拍马屁给自己做广告了?还这么整齐!
信王赵榛对马云瑞挥挥手,说道:“去吧,去集合你们的人手。我在这里等你们复命。至少你们可以选择怎么死,是一头撞在土匪大军被杀死,还是拿着我的承诺像个真正的信王军战士一样保护弱小,奋战杀出一条血路。”
他回过头,远处的土匪军骑兵斥候又一次出现在月色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刺探早了一些。
马云瑞最终怀是选择相信信王赵榛的话,他既然是赫赫有名的亲王就一定金口玉言。他还那么的言之凿凿,纵使他开口扯谎,心至少也得有点信心和本事。
最关键的,还是信王赵榛给了他们一个充足的理由,那就是酬劳。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国家和民族的概念。他们的追求很简单,那就是活下去。就这样,有了活下去的田地和工作,可以让一切不合理都变得合理起来。
千余名壮丁一起集合起来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们用手势交流,一匹一匹马从人群飞驰而出,然后汇聚在一起,片刻之间,就已全部应到。
这帮家伙不简单,虽然比起自己的军队差,但是竟然比普通的宋军还训练有素,不是一般的人物,恐怕这群家伙也是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暗匪之类的绿林好汉。信王赵榛心想。
信王赵榛也让自己的军队集合了起来,他需要自己手的人分为两支,虽然千余名壮丁比自己的军队差,但就凭刚才露出的一手集结迅速的表现,锻炼锻炼也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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