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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比试(第1页)

李世民也是一个优秀的统帅,自然明白武将之间喜欢切磋,相互之间比试探讨对本身也是一个提高,可以做到取长补短。

只是李世民还真不好代李墨答应下来,李墨毕竟不是朝中官员,而且李墨家中事务繁多,如果这些武将三天两头的去找李墨比试,估计李墨会烦死。自己不但不能同意,还要阻止这些人没事就往李家村跑。

想到此处,李世民面色沉了下来“尔等都是朝中重臣,在此吵吵嚷嚷成何体统,都没有事情可做了吗?现在春耕之事乃是头等大事,每个人都在为春耕忙碌着,李墨家也是如此,哪有时间陪你们切磋,难道你们家的土地不需要耕种吗?此事休要再提。”

尉迟恭等人听了后不由面面相觑,心中暗道“春耕哪里用的着我等,自有仆役和庄户打理”但是嘴里却不敢说出来。

“陛下,我等也是为了彼此提高,也好为以后的征战做准备啊……”尉迟恭不死心的还想说。

“好了,此事不必再说,等春耕完了以后我会跟李墨提起,至于李墨同不同意到时再说”李世民出声打断了尉迟恭的话。

“在此之前你们谁都不许去李家村,如果被朕知道有谁偷着去李家村找李墨,到时必不轻饶”李世民盯着几个眼珠乱转的人接着说道。

本来还真有人打算偷偷的去找李墨,这下好了,彻底的把众人的道路堵死了。好不甘心啊!本来想见识一下冠绝天下的武艺,看来只能等以后了。

临走的时候,李世民给每一个人都赏赐了一份豆芽菜。

“陛下,此是何物,为何以前不曾见过”

有臣子好奇的看着手上的豆芽不禁问道。

“这是豆芽菜,乃是黄豆用水浸泡而成,吃起来甚是爽口啊”李世民很是臭屁的说道。刚从李墨哪里淘的方子,当即就用上了,李世民心中很是舒爽。

“居然还有如此奇妙之事,这确可以稍许解决冬日没有绿菜之苦啊”魏征不由赞叹道。

“玄成此话有理,此乃李墨想的办法,下来你们谁想要方子可以来宫中抄录一份”李世民很是大度。

“李墨真乃奇人也”

“就是不知他所说的逆转阴阳可不可靠,臣倒是有点期待起来”魏征既感叹又期待的说道。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或许真的可以,那玄成所心心念的醋芹一年四季就都可以吃到了”李世民知道魏征极为爱吃醋芹,固有此一说。

听到李世民的话,引得一向老成持重的魏征嘴里不由的流起了口水。陛下还真是直击软肋啊,魏征摇头苦笑不已。

“墨哥儿,没想到这猪蹄这么好吃”程处默油乎乎的大手正拿着一个猪蹄在哪里啃。

猪蹄经过李墨的精心炖煮,皮肉相融,吃在嘴里口感软糯且弹牙,偏又韧性十足。

程处默三人从来没吃过猪蹄,本来心中还有点拒绝,看李墨吃的大快朵颐,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三人瞬间就沦陷了。

李墨鄙夷的看着,如同乞丐八百年没吃过饭的三人,心中腹诽不已。

当知道李墨准备用猪肉招待他们时,三人皆面有不豫之色,李墨笑着摇头也不去管,自顾自的收拾猪肉。

唐朝时期,羊肉属于主流的肉类食物。而猪肉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只有社会底层的人食用,上流社会很少吃猪肉。

其主要原因是,古人养猪,猪圈和厕所相通,人们吃猪肉的时候,自然而然联想到猪的污秽不洁。

其次就是那时的人们还不懂得给猪阉割,吃起猪肉来总有一股腥臊味。

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使得上流社会很难接受猪肉。所以程处默三人看到李墨用猪肉招待他们才面有不豫之色。

但现在吃的最香的也是三人,三人对着手里的猪蹄就是一通猛啃,还时不时的发出怪异的声音,让人听着直起鸡皮疙瘩。

酒足饭饱后,三人一边摸着肚子,一边剔着牙,好不惬意。

“没想到墨哥儿不仅武艺高强,就是这厨艺也是个中翘楚啊!不仅红烧猪蹄好吃,那红烧排骨也是人间美味”房遗爱一脸满足的感叹道。

“房二,这句话说的没毛病”程处默很罕见的没有和房遗爱拌嘴。

程处亮却是有点遗憾,“可惜如此美味佳肴却没有美酒相伴,实乃憾事啊”

修仙弃徒,回乡种田唱歌  四合院之饮食男女  1977:一切从错爱开始  白月光死后,清冷佛子入魔了  足球:听劝后,我成最强自由人!  冒牌天使投资人  我在港综开无双  东京斩神:本地的传说要不够了!  洪荒之应龙本纪  谍影交锋  我在修仙宗门当美食大厨  天人图谱  三国:蟒雀吞龙,开局娶了邹氏  在末日躲躲藏藏的日子  穿越美综世界的大奥术师  成为火影顾问的那些年  快穿:病娇大佬太粘人  岳不群求我练剑  全球进化:我移植了至高神心  当季汉众人穿越到三国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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