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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时,她还唯有一起清醒的意识存在着,她突然想起了银宝,想起了曾经收养她们的老乞丐,还有很多曾经熟悉可是现在却已经被遗忘的陌生人的面孔。然后,遇见了非欢,她从一个纨绔子弟手上救下了他们,不仅给她们穿好看的衣服,还给她们吃一些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还突然想起了上荒门中的每个人,他们之间虽然总是吵吵闹闹,但是有危险的时候却都不会袖手旁观。再然后,还想起了这些日子以来被他们当牛马使唤着的魏朱,那个老头,虽然平时觉得他很讨人厌,可是现在却觉得他是如此之好的一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怎么突然之间,莫名其妙的就突然想起了那么多人。
金彩似乎曾经听人说过,说是当一个人快要死了的时候,他会想起生前遇见的所有人和所有事,这好像被叫做“走马灯”……那这么说,她是要死了吗?呵呵,真搞笑,之前在林子里没被那条大蟒蛇给吞进肚子里,如今却要被累死饿死在这里。她终究是逃不过命运,终究还是躲不过死亡的结局。四周变得安静了下来,金彩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也被抽离脑海。
这一路上走来,不是破阵就是杀野兽,康娟和既鹤也已经累了。奈何康娟是属于那种即使很累了,也绝不会开口喊一声累,似乎是被训练成这样的,又似乎她从小就是这样的性情。所以既鹤只能开口:“要不我们休息一会儿,再赶路也不迟。”
“嗯!”康娟微微点头,继续往前走。既鹤跟在她的身旁。
通过这些天的相处,既鹤知道她非大树不栖,于是也没再出声问什么,便跟着她往前走。
前方有一阵狼嚎,起初因为离得太远,他们听得并不十分真切,待愈走愈近,这狼嚎声也逐渐大了起来。
两人浑身一个机灵,无声的握紧手中的剑。听这声音,似乎是狼在呼朋引伴,莫非,是这狼群发现了什么食物?
他们俩屏住呼吸,跃到离狼群最近的树上。往下看去,狼群中竟躺着一位女子。二人本不想搭救,毕竟他们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更何况与她非亲非故,何必再去多招惹一个麻烦呢?
唔,好香啊!金彩被食物的香味所诱惑,渐渐清醒了过来。一睁开眼,眼前便放着一整只烤山鸡,这些是用来祭奠她的吗?她难道已经死了?
夜晚的树林里有种恐怖的气氛,风吹过时,带动树枝摇曳,于是树枝在漆黑的夜色中,孤独的舞动着。一股寒气从金彩的心中升起,随后是一阵悲哀,呜呜~她还年纪轻轻的,怎么能就这样暴尸荒野了呢!好可怜,银宝和老大都不知道她已经死了的消息,没有人来给她收尸怎么办?
呵呵,她竟然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饿死的人,似乎觉得挺荣幸的。
金彩啃一口手中的烤山鸡,悲悸地想着。可她嘴里叼着的鸡肉还来不及塞到嘴里嚼碎然后咽到肚子里,身后的头顶上方便传来了一个声音:“你醒啦?”
是啊,她醒了,她已经醒了……什么,她醒了?那是不是可以证明她还没有死?
金彩的嘴里叼着鸡肉,回头去看对她说话的那个人,死命死命的点头。她还活着?真好!
既鹤见她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而康娟也微微勾起嘴角。
“笑毛线。”金彩嚼着鸡肉,含糊不清的说:“再笑小心我跟你谈一谈人生!”
一听到“谈人生”三个字,既鹤顿时全身颤了一颤。他平日里倒没什么害怕的东西,唯独是这“谈人生”能够让他闻风丧胆。他经历过了一次,便不想再听到这三个字。
咦,他这样子倒是有些奇怪。康娟略带疑惑的看着既鹤。
嘿嘿嘿,小样儿,怕了吧!。金彩得意的笑着,啃着。
既鹤看到金彩那得意的神色,顿时觉得这世界上已无爱了。唉,在心中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说道:“你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来报答你的救命恩人吗?”
救命恩人?哼,他以为给她一只烤山鸡,就是她的救命恩人了?虽然她的确很饿,也差点就饿死了,但是这救命恩人似乎徒有虚名吧?只是一只烤鸡而已。
其实后来才知道,他的确是她的救命恩人,如果当时他不在,她现在就不能坐在这儿啃鸡腿了。这事儿还得从那里说起——
那时狼群已经越来越多,既鹤和康娟已经做好准备玩离这群狼远远的,免得被无辜伤及。可是正准备离开之时,既鹤一不小心就瞥到地上那女子的容颜,那不就是上荒门门主身边的两个跟班中的其中一个嘛?话说这上荒门门主可是他们七王爷最在乎的人。
思及此,既鹤将这事告诉了康娟。两人之间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便齐齐飞身到狼群中间。
那群狼见突然多出了两个人,双眼都泛着绿光,看来,今天可以多吃些肉了。
见到这么多狼,既鹤和康娟自然是知道他们寡不敌众。于是既鹤弓下腰扶起金彩,将她背到背上固定好,与康娟对视一眼,对方立即了然他的意思。
他们杀退了几只向他们越靠越近的前几只狼,然后摆出一阵嘘招,便飞身跃到树上,一路往西边而去。直到确定身后没有追赶的狼群了,他们才停下。
他们从树上跳到地上,既鹤小心翼翼的将金彩放平在地上,见她的唇瓣有些许干裂,于是拧开自己随身携带着的水袋,捏开她的嘴,喂进一些水。
然后四处找已断落了的树枝,将它们架起,点火,找食物,烤食物一气呵成。
这可把康娟给看傻眼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积极了?平常哪一次不是他们分工合作的?还有,既鹤将金彩放下时,深深地望着她,那眼神,要有多柔情似水就有多柔情似水,如果能像拧毛巾那样拧出水来的话,估计可以汇聚成一条小溪。太不正常了。康娟在心里感叹着。
当既鹤和康娟已经“酒足饭饱”之后,金彩还是没有快要醒来的迹象,既鹤担心她一会儿醒来是会饿,于是为她烤了一只山鸡,放在她的眼前。
金彩啃着鸡,听他们讲完整件事,这倒是令她挺震惊的,没想到她的肉竟然能够吸引那么多狼过来,惊得她一不留神就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这样说来,他们的确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如果他们没有往那里走,或是去迟了一点点,再或是他们没有看到她的脸,那么她今天绝对要一命呜呼。
哈哈,她就知道,她自小就福大命大,当她还是小小婴儿的时候,在那天寒地冻中饿了三天三夜还没死,老乞丐就对她说,她日后一定福大命大。
那老乞丐预言的真准。话说,她有多久没到老乞丐的墓前去上柱香啦?貌似已经很久了。等她从这里出去,回了北国,一定要到他的坟前磕个头,多谢他的保佑。
嗯,金彩决定了,在走出神秘森林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她就跟既鹤和康娟混了。不为别的,只为彼此之间能够有个照应,还有,还有吃的。嘿嘿嘿……
其实照应什么的,平常都是既鹤和康娟在照顾她,关于吃的嘛,都是既鹤找到食物,帮她烤熟了递到她手上,她只要等着吃就好了。这待遇,怎么那么像只有非欢才能享受得到的呢?金彩在心中窃喜,嘿嘿,没想到她有一天也可以从这丫鬟命,突然变成了凤凰命,不过,估计也就只有这几天可以享受享受罢了。这样看来,金彩和他们混,简直就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像那些阵法什么的,金彩并不懂,所以每当他们不小心走到哪个阵里,她只要坐在一旁看着康娟破解,既鹤打下手就可以了。她除了武功,唯一还懂了一点点的便是机关术,那还是在魏朱的逼迫下,且闲得无聊的时候,才学了那么一点点。
呃,既然阵法不懂,那她和他们俩呆在一起,就纯粹是打酱油的,不过偶尔的野兽可以帮忙打一打。似乎金彩和他们混,只是为了凑个人数,实际上却什么都不会做,或者说是不需要做,因为她会做的既鹤都帮她给做好了。因此,康娟越来越不爽,凭什么她跟他们呆一起,不仅什么都不会做,有些时候还拖他们的后腿。因此,对于这么一个只会吃不会做的“包袱”,她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黑,然而那两个人却并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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