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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契(第1页)

默契

高君这次见到父亲的老友,还得知一件惊人隐情:他居然还有一位母亲,而且是他的生母!生母几年前病逝台湾,给他留下一笔遗产,还有两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如今分别在美国和日本……当对方掏出信函和相片,把目瞪口呆的他接入一个陌生的家族和世界,他差点尿了裤子,意识到自己突然成了一条迷航和失舵的船,未来的一切茫然莫测。但我无意述说他后来到台湾和日本的故事,在叙事的势能积聚面前强行打住。

家族恩仇、男女苦恋、革命悲剧、爱国传奇……只要稍加营构,这一类小说当然并不难完成。身不由己,大势所趋,辞藻哗啦啦地跟着情节往下赶,我以前也常常这样把生活“小说化”。问题在于,这些匆匆情节在起承转合之处是否遗漏和流失了什么?几乎模式化的情节流程、人物配方、主题选项是否正在掩蔽人生中更为丰富的纵深?当纷乱如麻的生活总是被筛选、编织、模压成经纬分明的小说种种,这些习以为常和顺理成章的叙事可有唯一的合法性?

我宁可让很多读者失望,宁可让高君在这一页稿纸上突然消失,就像一个混蛋演员在舞台上突然误场和退场。我想看看情节中止和情节解体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看看各种情节轨道使人们不易接近的生活,各种情节聚焦使人们不易旁顾的生活——哪怕这样会使叙事变得散乱。

这样吧,我们换一个场景,见识一下某位随高君来到我家的客人,与这位客人聊聊天。时间很快过去了。应该说我们谈得很好,所有观点都没有什么分歧,他用例子呼应我的看法,我用阐释扩展他的思路。我们还谈到孩子和足球,谈到天气和最新的流行笑话,保证了交谈的张弛相济和亦庄亦谐。最后他戴上帽子礼貌地告辞,并且没忘记给女主人和我家的小狗摆摆手。

奇怪的是,这次交谈使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对这位客人没有任何好感。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说错了什么吗?没有。他做错了什么吗?也没有。那么我郁闷不快的感觉从何而来?来自他有些刻意的礼貌?来自他夸张的某一条笑纹?来自他听话时一瞬间不易被人察觉地左右顾盼?来自他眼中偶尔泄露出来的一丝暧昧不明但暗藏攻击的笑意?来自他那件方格子布的名牌衬衫和刚刚染得油黑的头发?……

在我们的交谈之外,一定还有大量的信息在悄悄地交流:表情在与表情冲撞,姿势在与姿势对抗,衣装在与衣装争拗,目光在与目光搏杀,语气停顿在与语气停顿嘶咬,这一切都在沉默中轰轰烈烈地进行,直到我的内心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直到双方似乎圆满的谈笑已经微不足道。也许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个发型,注定了今天的见面将实际上乏味和尴尬。

交谈是人际交往中重要的手段,却是生硬的手段,次等的手段,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换一句话说,人际之间需要交谈来沟通的时候,需要用大量交谈来沟通的时候,无论对敌还是对友,都多是困难重重的时候了。最成熟的关系其实不需要语言,不需要交谈,更不需要谈判家,所谓“默契”是之谓也。“默”即语言的放弃。隐藏在一个个无言细节里的感觉对接,已经让人心领神会,挑明了说反属多余和笨拙。在这种情况下,硬要说说什么的话,也多是题外之言,言不及义,醉翁之意不在酒,真实意图反在不言之中。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最巧妙的外交总是不像外交,常常在谈判桌和协议文本以外完成。为什么最高明的调情总不像调情,常常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更不需要傻乎乎地缠住对方说爱呵爱——只有街头强行拉客的下等野鸡,才会习惯于直说和明言,比如一语道破问题的实质:“大哥,发生肉体关系啵?”

女人下意识地瞪了男人一眼,或是下意识地拾起男人遗忘的帽子,或是下意识夹走男人餐盘中的大蒜……此时的他们,言语少却信息不少,定要说说话,也是有三没二,有七没八,意思多在心领神会之中。他们即便自称只是一般的关系,其亲密程度其实尽在我们的想象之中。相反,如果他们将自己公开定位于“夫妻”或“恋人”,或者被某部作品的人物表定位于“夫妻”或“恋人”,如果他们定位于这种关系却没有上述一类行为默契,倒是习惯于用逻辑严密和意义明确的言说来处理各种事务,包括处理帽子和大蒜,他们之间的关系倒是会让我们大为生疑。很多蹩脚的影视剧里就有这种男女,尽管满嘴是爱的台词,甚至动不动就搂搂抱抱床上床下,但他们给人的感觉总像是生硬的嫖娼,而不是水到渠成和水乳交融的情爱。用圈内的话来说,这些蹩脚的演员眼中无“戏”,脸上无“戏”,举手投足都无“戏”,浑身各个部位没有感觉的对外辐射,即便把设计台词和设计动作执行得再好,也是一具具台词机器和动作机器而已。他们既不可能演好真正的情爱,也没法演好真正的愤怒,真正的忧愁,真正的欢乐。

他们与观众之间不可能形成“默契”,不可能被观众真正接受。这种缺乏感觉对接的共处,在中国俗语中叫做“不投缘”,叫做“气场相斥”。这就像有的人常常没法说清楚,他为什么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部小说,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个城市,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个时代。在这一点上,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是幸运的,因为这些世纪留下了丰富的文学艺术,留下了大量的感觉细节,足以渗入人们的血液,使一个初到巴黎或彼得堡的人,也可以对这个巴尔扎克的城市或托尔斯泰的城市似曾相识,对陌生的街道或酒吧几乎无端地“默契”,一盏路灯,一阵冷雨,一个面包店的胖大娘,好像也都已与你神交了多年,完全就是你记忆中的样子。而二十世纪、特别是二十世纪晚期是不那么幸运的。也许这个时代的物事变化太快,根本来不及在人们的感觉中耽留、沉淀以及消化;工业化生产之下的物事也流于批量化而缺少个性,很难成为感觉兴奋的目标。事情还可能是这样:这个时代发达于技术和经济,文学艺术却不幸衰颓,疲于胡闹而鲜能动心,缺少巨星迭出的文学艺术大师们在时代与人们之间沟通感觉,于是高楼取代田园、街灯取代明月,电话取代笔墨,飞机取代马帮,超级市场取代市井集市,电子媒体取代道听途说,这一切可以说有效率上的合理性,但尚未形成情感上足够的感染力和征服力,甚至与很多人的感觉末梢生硬抵触。换一句话说,人们对这个时代的接受,是理智超前而情感滞后——这正是很多人忍不住要怀旧的原因,是怀旧强度大大超过二十世纪中期和早期的原因。

我母亲说过,她年青的时候都不穿布扣斜襟衣的,想不到现在的中年人和青年人倒穿起来了,想不到“唐装”之类越来越时髦。

我也是一个把感觉留在过去的人——也许是留在唐诗、汉雕、秦篆那里。坦白地说,我不管如何努力还是觉得眼下这个时代颇为陌生,在很多方面还是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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