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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锋脑袋晕乎乎的,尝试着睁开眼睛,但眼皮子沉重无比,耷拉着根本睁不开,但他倒是能听到身边有人谈话。
“霍老板,对面白鹤楼抢我们生意,现在还把锋哥打死了,你难道还要默不作声吗?”这是一个芊芊少女的声音。
“是啊老板,当初俺跟着你满怀一腔热血,可你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整日里饮酒作乐,对客栈生意爱理不理,咱们别说招揽生意了,连自己的肚子都快填不饱了!”这是一个比较粗犷的声音。
第三个醉醺醺的声音响起:“吵什么吵,改明儿我就把客栈卖了,你们全都去喝西北风吧!”
或许是声音的刺激,辰锋清醒了很多。脑海中无数记忆流窜,一阵头晕目眩之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已经穿越了!
明明前一刻还在办公室熬夜赶工,为某款武侠游戏做最后的测试,当时只是觉得累了,便趴在桌上休息。没想到醒来之后,已经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转生到同样一个叫辰锋的人身上!
现在是1423年春,大明永乐皇帝在位。辰锋只是京城一家来福客栈的店小二,他从小无父无母,在京城摸爬滚打,成为了一个小混混。
虽说永乐皇帝才迁都两年,但京城早在北平府时期就已经繁华无比。
在十六岁那年,辰锋跟着兄弟们来到了来福客栈。当然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仗着人多势众来吃霸王餐。
说起这来福客栈,只是京城黄花胡同中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光听黄花胡同这个俗气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条城墙边的穷人胡同,全长两公里,南北向,可以称得上是京城的贫民窟,三教九流混杂。
胡同中到是有不少小酒楼,所谓小酒楼,其实和现代狭小的一家小吃店差不多,所以叫小餐馆更为合适。来福客栈虽在京城中算不上什么,但在黄花胡同中绝对是高档场所。
今天辰锋二十,四年前的那天,他在黄花胡同中混得还不错,手底下十来号小兄弟,平日里在那些小餐馆混吃混喝,这次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想着到来福客栈吃顿霸王餐。
来福客栈的消费可不低,黄花胡同中的一大半穷人都来不起,辰锋早就想来这里吃上一顿,顺便美美得睡上一觉。
结果吃也吃了,睡也睡了,待到结账的时候,辰锋大摇大摆带着兄弟们离开,根本没有给钱的意思。
犹记得当时的店小二堵在门口,被辰锋打得满地找牙。体态婀娜的酒家女泪眼婆娑,厨子拿着蔡刀不断咒骂,愣是没敢真的砍过来。
辰锋洋洋得意就要离去,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个人。
那是辰锋和店老板的第一次相识,没有说上话,辰锋和兄弟们便被店老板揍得满地打滚。
别人都说患难时刻见真情,但是到了辰锋这儿,往日里跟着自己吃香喝辣的兄弟一个个逃走,留下辰锋躺在地上呻吟。
不是不想逃,只是他被店老板揍得最狠,痛得根本走不了。
那是辰锋第一次见店老板出手,也是最后一次。这个店老板叫霍云,在辰锋的眼中,店老板赫然是一位隐世的武林高手。为了学习武艺,辰锋毅然而又绝然地留下来当一个店小二……
好吧,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原来的店小二被辰锋和小伙伴们揍得太狠,心里有了阴影,不愿意再到来福客栈工作了,所以霍云强行将辰锋留下,让他当这个店小二。
当然,辰锋就想趁着这个机会,从店老板那儿学个一招半式。然而大失所望的是,在来福客栈当店小二的日子里,店老板几乎很少回客栈,客栈的日常事物都由唯一的那位店家女打理。
她叫秦灵,样貌中等,是走在大街上不会引人注意的那种。不过她的身材给自己增添了不少分数,凹凸有致婀娜多姿,比背影杀手要好一点的容貌,当个小妾倒是挺合适。
客栈除了秦灵和辰锋,便只有那个粗狂的厨子了,他叫马德禄,被辰锋戏称为马一刀。明明没什么实力,总喜欢提着菜刀出头当大侠,到最后又会畏首畏脚,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
若大一个客栈,正厅十二张餐桌,二楼上房三间,下房五间,却只有这么几个人,难道能维持客栈的基本运营?
别担心,因为来福客栈根本没什么生意!一天能有两三人来吃个饭,一个月能有个落魄书生住个店,便已经是烧香拜佛了。
前头说了,这里的消费可不低,但客栈却偏偏开在了穷人聚集的黄花胡同,你说有几个人能来消费的?
来福客栈又没什么名气,外头的人难道会刻意来黄花胡同找这家客栈?人家才不会自降身份和穷人为伍呢!
一晃四年,辰锋算是适应了店小二的角色。店老板霍云很少回客栈,就算回来也是醉醺醺地不省人事。
辰锋的工钱基本都是秦灵给的,其实四年间他有大把的时间离开,可是他没有走,一来是看上了秦灵,怎么也要把她搞到手。二来是想着从霍云那儿学习功夫,以后走出去也能耀武扬威一番。
他的想法尽显泼皮本性,可就在三天前,他的生命终结了,此刻,来自现代的辰锋完全替代了这个大明泼皮混混。
三天前辰锋之死,还要从对面新开的白鹤楼说起。黄花胡同除了来福客栈,便没有一家像样的酒楼门店,可偏偏一个月前来了个白鹤楼。
这白鹤楼的装修和规模都不比来福客栈差,关键是人家的消费低,一般打工的人都能去得起。也就是从白鹤楼开业开始,来福客栈算是彻底没生意了。
霍云不管这事,秦灵一咬牙,便擅自将价格降低。这招的确管用,分分钟吸引了不少客人。结果倒好,对面白鹤楼来了更狠的,每日限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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