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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思就跟欺负同桌的小学男生一样,庄墨越气急败坏,他越高兴,兴奋地靠在栏杆上冲他喊:“我会向你证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适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庄墨不屑一顾。
任明卿靠在门背后听了全场,把《诡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给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庄墨以前,庄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说不定还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他错过庄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装《诡域》系列上。
谭思曾经在庄墨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谭思和庄墨也像现在的他们俩一样亲密无间。他们合作做出了《诡域》,一同攀上人生巅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别美好的经历。谭思刚才还对所有人宣告他要和庄墨复合。是啊,尝过庄墨的好,又怎么能轻易放弃?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错过庄墨的下半辈子了。
任明卿将《诡域》搬回了床上。精装版装帧良好,打开来以后有地图、书签、明信片等各色周边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来。冷不丁地,他发现明信片后面有字,是谭思标志性的龙飞凤舞的大字——
“以后一起多交流沟通哈!”旁边还画着一张两张小小的电脑桌。
任明卿想起来,一楼开放空间是有两张并排的写字台的,难道谭思邀请他一起创作?
这显然也是一份宣战书,他不会逃避。
他也想证明他是最好的作者,以及……最适合庄墨的那个人。
第65章
任明卿很少熬夜,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头重脚轻,飘飘欲仙。
秉着知己知彼的目的,他昨夜重新捧起了《诡域》。时隔多年,他除了记得《诡域》中的几个重要角色,基本上已经把情节忘得差不多了,完全可以当成新作来看。这种悬疑探险类题材一旦翻开就全是谜,勾引着人不断看下去。等他反应过来,窗外天都亮了。
“你昨天是不是熬夜看小说?”庄墨敏锐道。
“没有啊。”任明卿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满脸纯良无辜道。
庄墨打了一下他的屁股,然后又打了一下:“不但熬夜看小说,还撒谎,长进了啊你。”
任明卿更加无辜了:我们不是还在冷战中吗?你怎么可以随便打我?
“你进入创作阶段最好不要看其他作者的作品,容易被带跑,更不要熬夜——老实交代昨晚几点睡的?”这次比稿工作量挺大的,庄墨给他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
任明卿年轻气盛,熬一夜第二天起来也挺精神,敷衍过去了。
他假装无心道:“《诡域》还挺好看的。”
“当然好看,我做出来的书啊能不好看吗?”庄墨说得理所当然,“悬疑小说的强悬念,探险小说的博物知识,还有起伏波动极其巨大的强剧情、快节奏,再加一点恐怖元素,这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就是设计成会让你读到最后一页。他的题材和元素有天然优势。你把他的套路拆解开其实就是这么点东西,不断诈唬人而已。”
任明卿叹了口气:“即使学到他的套路、他的节奏,他的那些剧情也很难想出来。他的想象力出类拔萃。”
“谭思当然有灵气有天赋,不然也不可能做了五年榜首,同类型同题材里面,后来者无出其右。不过前期跑马,后期圆不起来,用真人秀这种烂理由一笔带过所有大坑,堪称史上最强烂尾,剧情线也不完整。”
庄墨说着,把白粥递给若有所思的任明卿:“吃了饭去上工。”
任明卿有什么小心思,他一清二楚。任明卿跟他是搭档,觉得谭思曾经也占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前任,他自然会下意识地拿自己与谭思相比较。
两个作家比较,比的自然也是作品。
庄墨对任明卿事业上的争强好胜持鼓励态度,也注意不加重他的恐慌。他几句话之内就点出了谭思身为灵感流的缺陷,稳住任明卿的自信。《诡域》是很好看,但不是没有致命缺陷,更不是不能打败。
两人吃饭的时候,李让一个人下来,看到庄墨留在沙发上的被褥,更加不齿任明卿的为人。他居然让他的文字编辑睡沙发?!谭思也没有那么大牌。这个小作者实在是一言难尽,李让相信这种人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
吃完早饭,庄墨要把任明卿关回房间里写作。任明卿瞥见一楼工作室中的两架书桌,主动要求在开放区域工作。
“你想跟谭思一起?”
任明卿想起昨晚夹杂在《诡域》当中的小卡片,点了点头。
庄墨审视了他半晌:“好吧。”
任明卿很少提要求,现在这种无伤大雅的提议,他也不能表现过激。他猜这是谭思的主意,目的是在码字状态中影响任明卿。谭思会后悔的。庄墨了解这两位作者的创作方式,谭思想跟任明卿拼字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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