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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婚姻殉道者51(第1页)

1939年6月,胡适将自己写的几首诗词寄给韦莲司,并告诉她这是专为她写的,而这位“开放、思想新潮的美国女性”韦莲司,曾给胡适写过很多火热的情书:“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胡适……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胡适就是忘了自己的姓氏,也忘不了这个浪漫迷人的自己初恋的女人,他在日记中写道:“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

韦莲司给胡适的另一封信中写道:胡适,我爱你!我不喜欢悄悄说,……你应该爱我,有时,你的爱就像阳光中的空气围绕着我的思想,见不到踪影,但我必须相信它的存在……,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要有多肉麻多肉麻。还有更肉麻的:我想念你的身体,我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这个我,渴望着你中有我。

1917年,胡韦两人相识3年后,胡适不告而别回到国内,把婚给结了。韦莲司的心像被无数的利箭穿透般哀毁骨立,她写道:你宣告结婚,对我来说,那是多么巨大的割舍,我们在精神上根本老早就已经结婚了,你回国而去,我就整个崩溃了。作为胡适的初恋,胡适这一回国就结婚,韦莲司的确是呕心抽肠般伤心。十年后,他们在美国终于重逢,韦莲司依旧绰约多姿的坐在图书馆服务台后面,这么多年她心里像厌恶偷盗者般接受不了其他男人带走她的心,上百封跨越大洋的鸿书早已让两人心心相印,断钗重合;她用单身终于换来了她玉树临风王子的真心。

韦莲司为了胡适,一辈子未曾结婚。在她52岁(1936年)那年,她有过两次婚姻机会,名字缩写为R.S的先生和邓肯先生先后向韦莲司求爱——其中邓肯先生还是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甚至他比胡适还早三年认识韦莲司,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爱上了韦莲司,邓肯更是爱到了疯狂的程度。韦莲司写信问了胡适意见,胡适表示赞同,韦莲司与胡适为了这一个“赞同”闹了好长一段时间,她认为胡适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尖锐责备胡适像扔一件旧衣服般想甩掉她这个包袱,这就是一个小女生的心思和一个大男人的自私。

几十年来,胡适才是她心中永恒的罗密欧,她在心灵的立柱上镌刻了胡适的姓名,然后再用一只没有钥匙的保险箱牢牢的锁住心灵里这个位置,容不得任何一个男人来占领,哪怕他同样优秀。韦莲司后来写信给胡适:“问题的关键是我应不应该出卖自己——把自己当一个妻子或帮手卖给一个对我全无吸引力的人,去过一种我极度厌恶的生活。”韦莲司最终作出决定:不婚!

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终生挚友韦莲司也没有嫁人,她像一只雌的黑颈天鹅守望了自己的另一半一生,她孤独的脚印终将带走寂寞与哀思,哪怕她只剩下这脚印的陪伴,哪怕她只能借此慰藉她渴望一生相随的心愿。但,好在,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胡适去世后,始料未及的是韦莲司居然和江冬秀成了朋友,1958年江冬秀生日时,韦莲司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份珍贵的礼物——一套银质餐具,并在上镌刻下中文的“冬秀”。对男朋友好,对男朋友的老婆也好,这个情人已做到极致了。胡适一直没有停止花心,这一点韦莲司也是知道的,韦莲司伤心后又是爱意绵绵的一生相随——爱若千般苦、此心向一人。

韦莲司忙着整理胡适给她的书信,忙着为他成立出版基金。九年后,空候一生的韦莲司,最后像一只孤寂等待死亡的猫咪,在一个小岛上安静地走了,遗物里竟然完好无缺地保存了与胡适半个世纪的书信和稿件。

胡适与这位初恋情人柏拉图式的精神交往是值得我们尊重的,韦莲司是胡适在他一生中第一次从精神世界走得如此之近的女人,这段穿越整整半个世纪的爱与友情,却像又一部莎士比亚的悲剧,直让世人唏嘘喟叹。

有时候我们觉得胡适的坚守婚约,与其说是为了江冬秀,不如说是为了他母亲。这就如同鲁迅把母亲为他选择的妻子当做母亲的一件礼物收下一样,当孝子与情人不能两全时,浸固东方文化的胡适选择了历史的沉重负荷,这是一种殉道的悲哀。

男人永远是一种多情的动物。

胡适除了家里的母老虎江冬秀之外,有据可循的情人至少有六位,韦莲司、陈衡哲、曹诚英、徐芳、洛维茨以及陆小曼,笔者会慢慢的讲给读者听。

有趣的是胡适称赞徐志摩把白话诗解放了,次年却请徐志摩替他编的词选写序。徐回信说:“你编一本词选正合式,你有你的finetaste与criticalinsight……但你要我做序,我希望你不是开玩笑。我不懂得词。我不会做词。我背不得词谱,连小令和短调子都办不了。我疑心我的耳朵是粗鲁的……但那玲珑玉,玉玲珑,**前庭的劲儿我可没有得耐心……词的魔力我也狠觉得,所以我不狠敢看。你说词的好处是1)影像之清明,2)音节之调谐,3)字句之省俭;我以为词的特点是他的obviousprettiness,whichisatonceavirtueandavice……sortofacrobaticartinliterature……你以为可当新诗的灵药……做医生的应该谨慎些才是。”

胡适是喜爱旧诗词的,虽提倡白话诗,要证明用白话也能写出好诗,对旧诗词却仍像眷恋一件喜欢的旧衣服般恋恋不舍。原来徐志摩之所以没有受旧诗词“中毒”,没写缠过足的白话诗,是因他根本没有往旧诗词里钻,对他来说词往往是炫人耳目的把戏,他刻意远离词,害怕沉溺在奇巧纤丽的词藻里自己作诗会矫揉造作起来。

1939年6月,胡适将自己写的几首诗词寄给韦莲司,并告诉她这是专为她写的,而这位“开放、思想新潮的美国女性”韦莲司,曾给胡适写过很多火热的情书:“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胡适……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胡适就是忘了自己的姓氏,也忘不了这个浪漫迷人的自己初恋的女人,他在日记中写道:“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

韦莲司给胡适的另一封信中写道:胡适,我爱你!我不喜欢悄悄说,……你应该爱我,有时,你的爱就像阳光中的空气围绕着我的思想,见不到踪影,但我必须相信它的存在……,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要有多肉麻多肉麻。还有更肉麻的:我想念你的身体,我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这个我,渴望着你中有我。

1917年,胡韦两人相识3年后,胡适不告而别回到国内,把婚给结了。韦莲司的心像被无数的利箭穿透般哀毁骨立,她写道:你宣告结婚,对我来说,那是多么巨大的割舍,我们在精神上根本老早就已经结婚了,你回国而去,我就整个崩溃了。作为胡适的初恋,胡适这一回国就结婚,韦莲司的确是呕心抽肠般伤心。十年后,他们在美国终于重逢,韦莲司依旧绰约多姿的坐在图书馆服务台后面,这么多年她心里像厌恶偷盗者般接受不了其他男人带走她的心,上百封跨越大洋的鸿书早已让两人心心相印,断钗重合;她用单身终于换来了她玉树临风王子的真心。

韦莲司为了胡适,一辈子未曾结婚。在她52岁(1936年)那年,她有过两次婚姻机会,名字缩写为R.S的先生和邓肯先生先后向韦莲司求爱——其中邓肯先生还是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甚至他比胡适还早三年认识韦莲司,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爱上了韦莲司,邓肯更是爱到了疯狂的程度。韦莲司写信问了胡适意见,胡适表示赞同,韦莲司与胡适为了这一个“赞同”闹了好长一段时间,她认为胡适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尖锐责备胡适像扔一件旧衣服般想甩掉她这个包袱,这就是一个小女生的心思和一个大男人的自私。

几十年来,胡适才是她心中永恒的罗密欧,她在心灵的立柱上镌刻了胡适的姓名,然后再用一只没有钥匙的保险箱牢牢的锁住心灵里这个位置,容不得任何一个男人来占领,哪怕他同样优秀。韦莲司后来写信给胡适:“问题的关键是我应不应该出卖自己——把自己当一个妻子或帮手卖给一个对我全无吸引力的人,去过一种我极度厌恶的生活。”韦莲司最终作出决定:不婚!

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终生挚友韦莲司也没有嫁人,她像一只雌的黑颈天鹅守望了自己的另一半一生,她孤独的脚印终将带走寂寞与哀思,哪怕她只剩下这脚印的陪伴,哪怕她只能借此慰藉她渴望一生相随的心愿。但,好在,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胡适去世后,始料未及的是韦莲司居然和江冬秀成了朋友,1958年江冬秀生日时,韦莲司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份珍贵的礼物——一套银质餐具,并在上镌刻下中文的“冬秀”。对男朋友好,对男朋友的老婆也好,这个情人已做到极致了。胡适一直没有停止花心,这一点韦莲司也是知道的,韦莲司伤心后又是爱意绵绵的一生相随——爱若千般苦、此心向一人。

韦莲司忙着整理胡适给她的书信,忙着为他成立出版基金。九年后,空候一生的韦莲司,最后像一只孤寂等待死亡的猫咪,在一个小岛上安静地走了,遗物里竟然完好无缺地保存了与胡适半个世纪的书信和稿件。

胡适与这位初恋情人柏拉图式的精神交往是值得我们尊重的,韦莲司是胡适在他一生中第一次从精神世界走得如此之近的女人,这段穿越整整半个世纪的爱与友情,却像又一部莎士比亚的悲剧,直让世人唏嘘喟叹。

有时候我们觉得胡适的坚守婚约,与其说是为了江冬秀,不如说是为了他母亲。这就如同鲁迅把母亲为他选择的妻子当做母亲的一件礼物收下一样,当孝子与情人不能两全时,浸固东方文化的胡适选择了历史的沉重负荷,这是一种殉道的悲哀。

男人永远是一种多情的动物。

胡适除了家里的母老虎江冬秀之外,有据可循的情人至少有六位,韦莲司、陈衡哲、曹诚英、徐芳、洛维茨以及陆小曼,笔者会慢慢的讲给读者听。

有趣的是胡适称赞徐志摩把白话诗解放了,次年却请徐志摩替他编的词选写序。徐回信说:“你编一本词选正合式,你有你的finetaste与criticalinsight……但你要我做序,我希望你不是开玩笑。我不懂得词。我不会做词。我背不得词谱,连小令和短调子都办不了。我疑心我的耳朵是粗鲁的……但那玲珑玉,玉玲珑,**前庭的劲儿我可没有得耐心……词的魔力我也狠觉得,所以我不狠敢看。你说词的好处是1)影像之清明,2)音节之调谐,3)字句之省俭;我以为词的特点是他的obviousprettiness,whichisatonceavirtueandavice……sortofacrobaticartinliterature……你以为可当新诗的灵药……做医生的应该谨慎些才是。”

胡适是喜爱旧诗词的,虽提倡白话诗,要证明用白话也能写出好诗,对旧诗词却仍像眷恋一件喜欢的旧衣服般恋恋不舍。原来徐志摩之所以没有受旧诗词“中毒”,没写缠过足的白话诗,是因他根本没有往旧诗词里钻,对他来说词往往是炫人耳目的把戏,他刻意远离词,害怕沉溺在奇巧纤丽的词藻里自己作诗会矫揉造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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