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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太记得我活了多久了,大概有一百年那么久吧,我的出生,造成了上一任异人的离世。
一百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对这世界充满新奇的如花少女变成一个看穿世间百态的过客,我真的如同一个过客般,静静看时间从我身边流走,看我认识的人相继离世,看着别的女子可以安然嫁人,生个孩子,幸福一生,而我守着我的永恒大概要活到永远那么久。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诅咒,但是老天爷不这么觉得,老天爷他信手一指,挑中一个凡人,指定他为异人,让这异人可以享受天上神仙才有资格享受的永生,他觉得这是一种恩惠,比起那些穷尽一生之力寻找长生不老之法的术士来说,我这种异人,有着足够让他们眼红的资格,这大概就是得天独厚。
我知道我是异人,知道我可以活到天长又地久,知道任何陪在我身边的人都会先我而去,在漫长的时光及无数的生离死别中,我学会了一样最重要的事情,那便是不要轻易动情,不止是友情,还有爱情,越是与一人相熟,越是难以承他离世时的痛苦。
这方法极好用,在后几十年里,我渐渐变得麻木不仁,只如红尘客般走过红尘,绝不与这红尘沾半分关系,我觉得这样很好,这样我不会痛苦。
那是第几十年我不太记得,反正很久了吧,我在一处溪泉边祭奠一位活到六十多岁离世的朋友,自斟自饮喝得有几分醉,半个身子泡在泉水里,几条不惧生的鱼儿灵活地在脚边游来游去,我看着出神,也觉得好笑,水面上便浮现出一个倒影,是个男子。
他着一身白色长袍,墨玉般温润的长发束在脑后,一顶青玉做的束冠,玉树临风,人中君子。最难得的是,他眉眼里,尽是慈悲怜悯色,我还未抬头看,已被这眉眼所吸引,水纹一圈圈荡开,他的模样聚聚又散散,散散又漫漫,很好看。
“国师。”
“异人。”
这会儿,我才抬头,偏个脑袋懒懒地看着他,这样一看,他更好看,温柔又善良的样子,我活了太多岁月,便像个不要脸的老太婆打量后生小伙一般,毫无顾及大大方方地盯着他看,人活得久了,脸皮总是要厚一些,他经不起我这样瞧,红了脸。
一下子,我便忍不住了笑,踢了踢水花,惊走了那两条绕着我转来转去的肥鱼儿,我问他:“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乃国师,姑娘既是天之异人,便知我是你的死敌。”他脸红到脖子根,大概是我的眼神太过赤裸露有了些,太年轻的他是受不起我这样的不知羞耻。
托了托腮,我一本正经地打量他:“你掐个诀给我看看,我看你能不能打得过我。”
他别过头不看我,只是双手捏了个诀:“得罪了,姑娘。”说着就冲我打了过来,很纯正的金色,泛着柔和的光,这位脸红的国师他功力很是不错。
等到那道金光离得我近了,我才随意抬了下手指,一指我便能破他双掌合力之击,已历三次生死劫的异人,只要正确掌握了异人本源,就是这个世上无敌的存在,没有人可以伤得了我,包括眼前这位一心要守天下的大国师也是。
我此举令他很是挫败,但他却固执得很,不依不饶地要跟我过阵对法,嘴里一口一句地:“我乃国师,守天下乃是国师之责,天之异人必乱天下,我便当除了你这祸害。”
唉,为什么人们听话总是不听全,明明异人乱天下这话还有后半句的,异人定天下。
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儿,怎么可能要去乱这天下?当然了,不可否认,有那么几十年,丰国的确内乱得厉害,皇帝的儿子们个个都在争皇位,打得好生热闹。
但我个人觉得,这是他们自己作的孽,总不能把这种事都要算在我们异人头上,这种黑锅我们哪里能背?
也许我真的是一个人寂寞太久太久了,久到我快要绝望,想着干脆自杀了结这无趣的异人一生都要好过一个人活到日月同寿,所以那天在溪水边我竟然无聊到指点了那位年轻大国师好几招,这个诀要慢慢捏,不然阵不成形,那个势出得太猛,突然失了风度,他的脸便一直在红着,红到最后都快要像天边的火烧云一般,杀了我好几百次,我却连鞋子都没有穿,始终坐在那里泡着双脚。
你看,活得太久了的人,真是都有点无聊。
天快黑的时候,星星从天边开始眨眼睛,这位大国师他跟我斗法斗了一整个下午,未能将我如何,反而自己累得差点掏尽了灵力,真是位执着的大国师,心心念念着要杀了异人,要守护天下,我觉得好笑,却也觉得不好笑。
“等你功力再强一些了,再来找我吧,今日你还不是我的对手。”我穿上鞋袜,拍拍绿色的长裙,站起身来回头看他。
他望着很久没有说话,像是愣住了一般,我那时已收了打闹了的心思,向他点点头,想着就此别过,跟无次与我擦肩而过的人一般。tqR1
他追过来问:“我叫水南天,你叫什么名字?”
“萧黛。”
后来我问他当时为什么像个傻子似地站在那里,他说:“你当时转过身来,绿色的罗裙在草叶上拂过,黑发自耳边垂落,眼神平静而淡漠,像极了一位仙子。”
那时候,他真的还很年轻,说句玩笑话,便能脸红好一阵。
他像个甩不掉的牛皮糖跟我了整整三个月,每次出手必是凛然正气,很认真地先跟我打个招呼,告诉我一声他要出手了,这才开始继续杀了我。
我真的,头痛不已。
记不清是多少回过招,他被我几招打得跌进泥土里爬起来,拍拍国师长袍上的灰尘,对我说:“阿黛,我不想跟你打了,我想娶你。”
活了上百年,没有人说要娶我,不被他们当作妖怪追着打我就谢天谢地了。
我笑:“我可是天之异人,是你的死敌,你还敢娶我?”
他又红了脸,走过来:“可是我觉得,你不会乱这天下的。就算你真的会乱这天下,我是国师,我可以保护这天下的星象。”
我们的婚事很简单,但饶是我活了上百年的岁月,那日依然像是十八岁的少女出阁一般的心跳脸红,红盖头被他揭开的时候,我觉得,我这张老脸都在发烧。
然后我敛了星象,藏好痕迹,跟他去了京城,我从来没有觉得望京城那么可爱过。
他对我好极,比这上百年来所有的人加起来,都要对我好,干涸了近百年的心脏里,盈满爬满生机,处处皆是绿意,每一天,都是有着新鲜生命力的春天,蓬勃着充满朝气,我喜欢在他怀里睡醒,揪着他的白衣耍赖要多睡上半个时辰,我也喜欢他在我睡着的时候,吻过我的长发,轻轻抚着我的后背,像是哄孩子一般的温柔。
我甚至想好了,等到他老得要死去的那天,我就立刻自尽,才不管这异人是不是会断了传承,我跟着同生共生,我不要一个人孤零零地再活上百年,再活上万年,太可怕了,那种孤独会把一个正常人折磨成疯子的。
但是有一个小小的遗憾,他一直不让我有孩子,天之异人最怕的就是有孩子,只要生下孩子,便会有长达一年时间的虚弱期,这段时间会虚弱得跟普通人无异,而觊觎等待异人的末族,将会在这种时候把异人劫走,成为他们阵中的傀儡,供他们活上两百年之久,题外话,我很讨厌末族,我爱这天下人,唯独爱不起末族这地方。
可是,我太渴望有一个属于我与他共同的孩子了,小孩子多么可爱啊,我要给他做漂亮的衣裳,我要带他去吃糖人,我还要抱着她飞到重楼最高处看最美的夜景,听他软软乎乎的声音叫我娘亲。他拗不过我,却也不愿意让我冒险,收养了一个父母双亡的孩子,孩子名叫沈清让,善良天真,有一颗最最珍贵的慈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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