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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同在乌斯藏辗转数月,到底没敢去那能让男人怀孕生子的女儿国,失去了长久以来的目标,他略感乏味,干脆返程往长安去了。
临行前高长松交给他两封信,他先将其中之一送给灵宝派人,见那门童收信后惊喜不已,大呼小叫地离开了,似乎是找师长看。
李林同想怕在这修仙之人众多的门派中,高十二郎都颇有地位,否则不过一封信,怎会引起如此轰动?
他在长安过了几个月的神仙日子,实不相瞒,他的游历生活让自己在朋友圈里小小火了一把,又因高老庄的白酒最近在长安太有名,不少人都对高十二郎充满了好奇。
于是,当听说粟特人带着乌斯藏高十二郎新产的羊毛足袋进京时,李林同都去凑热闹了。
李林同:要紧跟时尚风向标!
第136章
李林同买到了一双羊毛袜。
粟特人的血液中流淌着液态黄金,他们的富庶与会做生意的名声贯穿整条丝绸之路,囤积居奇、高价售出是日常操作。
操着古怪口音的大胡子粟特人与求购者讨价还价,他们不同于美须髯的长安佬,蜷曲的、毛茸茸的胡子笼罩下半张脸。唐人说这是办事牢靠的象征,常人都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络腮胡之下谁知与你谈生意的粟特人年岁几何?
李林同想要多买几双袜子,他颇有种其会在长安走红的预感,但等到地方,发现头簪花的风流郎君与穿粗布褐衫的仆从交替,列了一条长队。
他这才惊觉,自己是如何知道足袋售卖的?是一同交游的郎君告诉他的,这群郎君是什么样的人?
别的不知道,但他们绝对是长安城中最追求时髦的一批人。
李林同一个激灵,他忽然想起来,最近街上的木屐变多了,皮靴变少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
唐代士族郎君是非常时髦的。
簪花熏香是基本操作,看过穿越文的人都知道,唐人特别爱戴头花。
除却这些基操外,他们还讲究穿搭。唐懿宗朝时有一名叫路岩的人,就因精通穿搭而闻名,他戴的沙巾被精心剪裁过,样式风流,引得街上人竞相模仿。
近几年为扫前朝的奢靡之风,文坛上开始追求诗风清新康健,连带着文人的着装习惯也有了改变。
唐人目前追求的是魏晋之风,前有“建安风骨”后有“左思风力“,总的说来还是很健康的。
文章写得像了,穿着也得像,要知道,魏晋时代的男子一般都穿大袖翩翩的衫子,必须要袖子窜风,走起来有飘飘欲仙之感才行。
再配一双走起路来伴随清脆踢踏声的木屐,太仙人了!
春夏时郎君都是这么穿的,但秋冬就不行了,大凡是能被风吹起来的长衫,料子都很薄,这年头要是得了伤寒可没有特效药,是要命的,虽然有些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但大部分人还是要命的。
至于什么内穿袄衫外披薄衣也不可能,保暖性强的袄衫多厚啊,穿上后还不像个圆滚滚的球,你都像球了,再穿宽袍广袖有意义吗?还不就是个球。
总之,这些对穿搭很有研究的郎君都独具慧眼,一眼便看破袜子的用法,虽然有些扎脚,可他们脚不怎么冷了啊,勉强抵御住深秋的寒风了啊。
而且这足袋适合他们的脚型,又够紧绷,说实在的,木屐配白袜子,还怪好看的。
甚至无师自通地想:这还是足袋,若织成衣物……
已经连毛衣都给计划好了。
……
高长松还不知道自己在长安成了时尚风向标之一,他虽知自己倾销的那些商品,譬如布匹、白酒之类的应当受欢迎,却没想到如此受欢迎。
这说到底还是唐代风气导致的,文人墨客都赶时髦,新物件的传播速度快。
他还是按部就班地过日子:酒产量够了吗?要不趁着农闲再招工扩大生产规模?毛衣织得如何了?能赶上供货吗?钟离珺在这呆着,总要给人家整些新吃食吧?等有空了还得去下面多巡查几次,指不定能找到新的羊毛供应点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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