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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最硬的理由,她笑了笑,向我身边靠了靠,说到:“好吧,就你请了。”
估计是二娃带的头,大家一阵哄笑。老方的笑声尤其可恨,居然跟母鸡一样,嘎嘎嘎的,拉低了整个聚会的档次。
“那,我们是不是先请幺妹子来一曲?”这是红红在叫喊。
幺妹子摆着手说到:“你是音乐委员,你不起音,哪个敢唱?”
这话厉害,她果然就开始唱歌了。音乐委员近年来,估计在歌厅混得多了,很会应景,她叫到:“老方,我们打个样,来个情歌对唱,然后其它人一对对的来,怕不怕?”
“怕个鬼,大白天的,我们就唱个恋爱。”
两个人还真唱了起来,歌词大约是,原来的恋人分了手,后来女人跟别人结婚,男人很痛那什么的。对了,叫心雨,老掉牙的歌,却是同学聚会的必唱曲目。
他们其实是在惺惺作态,他俩根本没有故事。假装有故事的人,是最无耻的,把我们这种真有点故事的人,搞得不好意思。
我决定,拿出我的强项来压压惊。“啤酒啤酒,二娃,敢不敢喝酒?”
“你是怕他酒后乱性咋的?”巧梅说到:“二娃,莫怕他,有我呢。”
怎么办,二娃被迫同意。毕竟当哥的,在幺妹子面前,不能认怂。我同情地看了看他,知道,如果我们喝失控了,最终受损的是他,而巧梅,仿佛早就准备对二娃偷袭。
我凑近幺妹子耳朵边问到:“张老师还好吧?”
她点点头,说到:“在成都我哥那里住,身体好得很,天天参加一个歌唱队,还演出,神气得不得了。”
好人有好报,张老师肯定幸福,我当时是真这样想的。我必须得找时间,专门到成都去看望她。因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的住址,同学们以前都不知道。
“你就喝点饮料吧,莫跟我们喝酒,免得吃亏。”我低声说到。
“有你们在,我吃得了亏?”
是这个理,通透,果然是自己人。当一个人相信你的时候,你得到的,是温暖。这是我今天最感温暖的时刻。
“哎哎哎,那两个说悄悄话的,搞什么呢?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了?起来起来,唱歌,我点了,亲密爱人,快。”红红拿着话筒对我俩个喊,而老方,居然把话筒往幺妹子手里塞。
话筒扩音出来很明显,巧梅与二娃本来处于喝酒拜把子的状态,也扭头望着我们。
幺妹子拿着话筒,说到:“你们继续,我就是要跟庄哥说悄悄话,怎么,不行啊?”
这话直接,把老方咽住了,他被迫接过了幺妹子手中的话筒,塞给了二娃。
二娃唱歌一开口,就自带幽默,因为,他跑掉的水平,简直达到了魔幻的程度。别人跑调最多可以用公里来计算,而他,根本没一个音在调上。巧梅将错就错,挽着二娃的胳膊作亲密状,接着那跑调的音居然也能够接下去,完全像俩个神经病装正经,把我们震惊了。这两个人,喝点酒,居然可以这样不要脸。
他们故意在我们面前挤眼弄眉,扭捏作态,笑得我们差点喷出酒来,而幺妹子往我肩膀一靠,我耳边感受到她的呼吸,她捂着肚子笑,在轻声叫到“哥哎!”
这分明是妍子的声音,我猛然惊醒了。
好梦一场,以妍子的叫声而醒,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有一个理智告诉我,一定要把这个长梦记下来。我没有动作,假装宾馆的一切环境不存在,闭上了眼睛,进入回忆模式。
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做了梦,是因为不记得。许多梦那么美好,后来淡忘,是因为没在第一时间回忆它。
我回忆了三四遍,也许因为情感的因素,自己对其中许多片断,无意识地进行了加工。因为人脑,喜欢把片断组合成完整的线索,按自己的爱好。
但是,主要片断我还是记住了,并且,自认为,加工的因素估计很少。因为,我始终没再睁开眼睛。
这个梦给我巨大的打击。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梦啊,几乎把我所有没有满足的情节,都填充进来了。
梦的主要功能,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是满足潜意识中没有满足的东西。我知道,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美好的人际交往,同学情父母情如此融入,这才是我真正的内心。哪怕我只是开了一个小店子,只是在达县,根本没有今天的富足,但我的人生,却如此美好,只是在梦中。
为什么,在梦中,幺妹子的声音如此像妍子?估计,她在我心中,代表了妍子的角色。大胆并且纯真。张老师,难道不是冯姨当年的角色吗?这是家人的角色,这是母亲的角色,这是把亲情融入恩情的角色,这是一个完整家庭的想象,从恩情到亲情,合二为一。
我知道,我曾经活在那个世界里,当年我找到妈时,当年跟妍子生活在一起时,我也曾有过那种幸福感。
但一切随风而逝,如同傅雷翻译的名着,英语中,随风而逝的书名,他翻译成了飘,而我,如同一片枯叶,漂泊在风中,流落到异乡。并且,我再也回不到梦中,再也回不到与妍子曾经的幸福。我没有家了。
二娃成了我如亲兄弟的一般人,他是我的童年,他是我的挂念,在梦中,他与我的感情,一切都没变。老方的厚颜无耻、红红的精明强干以及巧梅的火辣大方,不正是我希望看到的同学感情吗?
梦有这点好,可以让你看到自己最想要什么。
梦有这点不好,因为终究会醒来。
我终于得面对现实,这宾馆白色的墙壁和灯光,以及我身上白色的被单和枕头。我想照照镜子,是不是有我惨白的脸?
人生如梦,这句话,可不是瞎说的。
苏东坡的词,我想起了第一句:“夜来幽梦忽还乡。”那是悼念亡妻的,兆头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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