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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沉如水,这座不属于任何国家领土的小岛上,除了虫鸣之外,寂静一片。
或许月亮也知道这里即将展开一场厮杀,害怕得躲入了乌云之后,不敢现身,只剩下一片乌云缭绕的白蒙。
叶欢双腿盘膝坐在半人高的荒草丛中,像是在打坐,但那双深邃的眼眸,时刻,紧盯着前方。
雷霆特战小队八人,各自的位置,被叶欢固定,在没有他的命令之前,不允许有丝毫动弹。
而这八个人,每一个人都完美执行,如同树桩与石头,巍然不动,看不出有人的痕迹。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很快进入了十二点,气温降了下来,有露珠汇聚,将他们的衣服湿润。
“来了。”某一刻,叶欢眸子一冷,他的耳朵听到了海浪之声,他的眼睛,隔着黑夜,看到了在这公海上,两艘小船缓缓而来。
“东南32°,风向顺时针,风速7。3,两艘船,正在靠近。”声波蓝牙里传来观察手的声音,所有人目光一凝,呼吸却依旧平稳,身体不动分毫。
两艘小船,在夜色的掩护下,靠近了小岛,随后有人影迅速从船上下来,七个身穿作战服的男人各自寻找自己的角度,举枪观察,而剩下的人,则先是将小船拖入茂密丛林,随后缓慢靠近岛上营地。
“人数二十,指挥官不明,机枪手三个。”观察手清楚汇报了人数,两个机枪手,让叶欢眸子眯了起来。
机枪手在特战小队的地位,其实并不低,而且还很高。
电影里每到战争场面,银幕上总是炮弹横飞,硝烟滚滚,一片焦土……好像唯有如此,才最能表现战争的残酷与惨烈。没错,大口径火炮发射时山崩地裂的轰鸣,树木山石在瞬间被炸为齑粉,的确只能用震撼才能形容,否则苏国总统也不会把炮兵称为“战争之王”。
然而,“战争之王”也是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炮兵的“娘”就是被全世界部队公认的“战争之母”——步兵!尽管炮兵火力强大,但任何一场战争,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步兵。两军争锋,短兵相接的是步兵,步兵的搏杀要比其他兵种都直接,为此也更惨烈。
而在步兵的武器当中,最要命的就是机枪了。
早在一战战场,就被冠以“绞肉机”名头的机枪,决非浪得虚名。
曾经有参加过南部边境地区自卫反击战的雷霆老兵讲过:战场上催命的,火炮算一个,但真要你命的还是机枪。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火炮像狮子,机枪是毒蛇。
狮子威风八面,但要论致命一击,却未必如毒蛇。战场上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顿猛烈的炮击后,士兵们纷纷从掩体里钻出来。除了耳朵嘤嘤作响,身上毫发无损,抄起枪就能和敌人干!
机枪就不然了。
机枪射手可是一直瞄着你呢!子弹发发追着人走。你可以感到金属弹流射来时裹带的风鸣。
如果是在丛林中,噼啪折断的树枝,甚至可以勾勒出条条弹道。
战场上,有多少硬汉面对这样的场景神经崩溃。一旦被机枪子弹咬上,非死即残,一发子弹就足够了,大口径子弹会让人瞬间丧失战斗力。于是,军中流行一句话“新兵怕炮,老兵怕机枪”。
叶欢就怕机枪,国际上最强大的机枪手,比突击手还要强大,他们是近战之王,在短距离的枪战之中,比狙击手的威胁大千百倍。
叶欢曾经与一个顶尖机枪手对战,其危险程度难以估算,对方的点射,极其犀利,让叶欢都差点难以招架。
而那一次,也是叶欢唯一一次用飞刀都无法压制的敌人,最终还是配合整个雷霆小组才将其击杀。
由此可见,机枪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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