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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亮……阿辉彻底无语了。
胡立文回到服装发布会的接待宴会,心思早就飞走了,想两年前在街角摆馄饨摊的田一禾,想两年后衣冠楚楚伶牙俐齿的田一禾。他没什么心情应酬下去,觉得眼前的一切混乱而虚假。
当年胡立文回去,有段时间他以为自己不会后悔的,他认为对田一禾已经是情至义尽。他劝过田一禾,骂过田一禾,跟田一禾一起抱头痛哭,他爱他,真的爱他,但爱情在现实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胡立文以为自己回来田一禾就能回来,他没想到田一禾能那么决绝,于是他就变成了忘恩负义。
胡立文回家了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们的事情在学校家里传得沸沸扬扬,比八点档的泡沫剧还引人入胜,比第三流的小说情节更耐人寻味。而在某种程度上,又确实是他抛弃了田一禾,于是他错也是错,对也是错,里外不是人,备受煎熬。胡立文顶着父母的责骂和不谅解,顶着周围同学或嘲弄或厌恶或探究的目光和指指点点,他只剩下学习一件事,玩命地学,他把对田一禾所有的恨意都发泄在学业上。
胡立文很恨田一禾,其激烈的程度不亚于田一禾恨他。刚开始胡立文对田一禾确实有负疚感,他觉得自己背叛了他,欠了他,但时间一长,感觉就变了。人都是这样,当负罪感和恩情太过沉重,无法承受的时候,人们会不由自主找到各种借口选择遗忘。这也就是被人奋不顾身搭救死里逃生而致使救命恩人身负残疾之后,被救的一方竟会消声觅迹从此再不出现的原因。
胡立文反复回忆思量琢磨他们之间相处的一点一滴,越想越觉得明明是田一禾勾引了他,他完全被动;越想越觉得田一禾的路是自己选的,他劝说过威胁过哀求过,全都没用,所以田一禾走到今天这步跟他没关系;越想越觉得当初就不该认识这么个人,这就是生命中的劫。胡立文费尽一切心思寻找田一禾的错误,使自己得到解脱,但在内心深处却明明知道不是这样,他没法不受到良心的谴责。两种念头冲突交织,简直令他无时不刻不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简直快要发疯。
于是胡立文决定遗忘,忘掉田一禾,忘掉那段生命,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他发奋他努力,他要改变现在的一切,改变所有田一禾带来的影响。
所以,当董小蓓说喜欢他,愿意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胡立文满心感激和感动。他没想到自己这样的名声还能有人追求。那时董小蓓是外校的学生,但跟他们某个男生寝室是友好寝室,于是认识了胡立文。他和田一禾那点事董小蓓也有风闻,因此仍然对胡立文心有所属就更显得弥足珍贵。
董小蓓长得不算太好看,也就穿得漂亮些,不过胡立文半点没看出来她背后富贵的家庭背景。董小蓓有点傲慢、爱撒娇、咬尖、得理不饶人,但又带着女性特有的温存和小性儿。但经历过跟田一禾的死去活来撕心裂肺之后,董小蓓那些缺点就变得不那么明显。
胡立文的母亲劝他:“这姑娘挺好的,虽说脾气有点大,可现在哪家的姑娘脾气不大?更何况……”他母亲叹了口气,下面的话就隐藏在那一声叹息里。她不说胡立文也明白,胡立文只能点头。
去董小蓓家里的时候,胡立文都惊呆了,他被眼前的富丽堂皇惊呆了。说白了胡立文出身也就是普通家庭,连别墅都没见过,更不用说这种独门独院的三层小楼,那是在电影电视剧里才能出现的家族性建筑物。胡立文很快成了董氏家族企业的项目经理,前途无量一马平川。
结婚前,董小蓓做了个很成功的整容手术,把下巴弄尖了,颧骨弄低了,变得格外光彩照人仪态万方。胡立文给她戴婚戒的时候手都在发抖,他很激动,他默默发誓要一辈子对这个女人好,死心塌地全心全意。
那时,他真的不知道婚前婚后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婚前你眼里只有对方的好,婚后芝麻点的缺点也能放大成大西瓜;那时,他也没有过多地注意董小蓓的哥哥董正博。
记忆像斑驳不清的片段,混乱不堪地在胡立文脑海中闪过。他表面上仍跟着董正博在人群里穿梭,脸上挂着虚伪客套的微笑,说一些含义不明的话。董正博一连看了他好几眼,胡立文毫无察觉,他的心思全留在田一禾身上了,撕撕扯扯拽不回来。
董正博把香槟放到一边,抬手按在胡立文的肩头。胡立文猛然抖了一下,惊醒过来。董正博低声问:“你想什么呢?”
胡立文定定神:“没想什么。”
董正博慢慢勾起一边唇角,那张英俊的脸上平添几分邪意,他贴近胡立文的耳朵,说:“晚上,到我房间里来。”说完,整理了一下胡立文的衣领。
胡立文不可抑制地又抖了一下,他想避开董正博的手,终究还是没敢。他低下头,呼吸突然变得艰难,他几不可闻地说:“好……”
但董正博跟本没有等他的回答,而是神态自若地转过身去,跟另一人打招呼:“秦老,没想到在这里能见到您……”
24、时装发布会...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5751711的地雷!!
田一禾听得没有错,江照身边果然有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
江照平生头一次参加这种party,难免处处好奇,他很小心地把自己雀跃的心情隐藏起来,用一种平静的冷淡的目光偷偷打量着这一切。写作有所谓“除此之外,别无材料”,也就是说个人经历对写文本身很重要,你的出身、学历、阅历、趣味、性格、品味、阅读量,甚至交往的朋友,直接影响着你的作品。他们是你存在和生活的全部内涵,就算你竭力去避免,就算你不停地变换小说背景,从古代到现代,从星际到兽人,他们始终在那里,不屈不挠无声无息地隐藏在蔓延在你的字里行间,无法驱散。
江照是个普通人,更准确地说,他是个宅男,没地位没势力没家世,构思写一个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估计问题不大,但要是写点豪华的故事就颇为力不从心。他曾写过男主人公开着宝马x5四处游荡,在他眼里,那已经是非常非常非常好的车,让田一禾羡慕得不得了,墙上贴的全是x5的各类宣传画,然后踌躇满志地说:“等小爷我有钱了……”
可惜江照一写出来就被读者指出品味太低,宝马x5根本不算什么嘛,一点不配男主的身份。于是江照默然,没办法只能度娘一下,勉强改了。
终于能有个机会见识一下什么叫服装秀,说实话江照对看秀的本身,比对能陪着明锋兴趣更大,如果是别的活动,没准他还喜欢待在家里。江照对一切陌生的地方都隐约有点恐惧,尽管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厌恶改变,最好生活永远都是一副样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所以,他在宴会上其实有点不自在,有点拘谨,有点不知道站在哪里干点什么才好。可他越是这样越不想让人看出来,因此举动极为小心,只躲在角落里,甚至不敢过分环视周围的布置,怕被人嘲笑。
看到那个女孩子走过来,目标明显是自己的时候,江照甚至不由自主地紧张。只是这种情绪还没等扩散开,她已经到了面前。头发高高盘起,额前梳着整齐的刘海,穿一身海蓝色的连衣裙,显得腰身修长、仪态优美。她用女性特有的柔软的声音问道:“您就是江照先生吧?”
江照点点头,他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
她笑了,很单纯又带些促狭:“我是carl,哦,就是明锋的,呃,表妹。他说我一眼就能认出你,果然,嗯,很正确。”她汉语不算娴熟,带着一点点古怪的口音,用一些词汇的时候总要想一想,着急时就比划一下,然后抱歉地对江照笑。
对于女孩子的搭讪江照毫无经验,他根本不知道这时候该作何反应,有点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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