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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皱着眉看了看整个大厅,这是在索菲特酒店的六楼中餐厅,可以容纳五十桌的客人,除了正门之外,还有两个出入口,正门那边有新郎新娘的家长在守着迎接客人,显然那位新郎不会从那边出去,另外一个出口旁边就是新娘子的化妆间,他若是有心溜号也不会敢走那里,就剩下一个出口——
就在卫生间的旁边!
她穿过大厅里喧闹的人群,大多数都在等着看婚礼,并没有按照排位入座,也没人注意到她匆匆地朝着那卫生间旁边的逃生门走去。
程琛推开逃生门,朝外看去,那里果然是这酒店的后楼梯,并没有电梯,只是朝下通往大堂,就算他下去了,也难免会遇到亲友,只怕还没出门,就已经被拎了回来。他唯一能走的路,就是向上的楼梯。
她回头看了一眼,趁着大厅里还没人发现那家伙失踪的时候,必须赶在婚礼前把他揪回来。出了逃生门,上了一层楼梯,程琛就转入电梯间,直上四十九楼天台,一踏出天台门,被那高层的风吹得一个趔趄,果然看到本该在下面准备行礼的新郎官,正站在天台边上吹风,原本被发蜡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都被吹得变快成了鸡窝头。
“喂!新郎官,时间到了,该下去举行婚礼了!”程琛遥遥地冲他喊了一声,权当不知道他溜号的事实,“再不下去,新娘子就该上来找你啦!”
逃跑的新郎(4)
新郎站在那边,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面色苍白表情有些呆滞,嘴唇微微蠕动了一下。
程琛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只得又上前走了几步,“你说什么,我听不清,过来一点好吗?”
“不!——我不要结婚!——”新郎官突然爆发起来,捂着耳朵叫了起来“我不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我不要为了个孩子结婚,我不要结婚,不要!——”
程琛翻了个白眼,深吸了口气,一听这话,她总算是知道宋凌风给他上了什么样的人生哲学课,那个家伙,果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个新郎显然有婚前恐惧症,被他那么不负责任地一说,终于承受不住想要临阵退缩了。
“你冷静一下,你想想,就算你放弃这棵树,那森林就是你的了吗?”
新郎愣了一下,抬起头来看着她,这理论够新鲜,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程琛清了清嗓子,慢慢朝他走去,一边走一边说,“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这话你该听过吧?你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感情也很深了,怎么能说是为了孩子结婚呢?更何况,以后有了孩子,一家三口该多幸福——”
她前面说的时候,新郎的表情从思索到平和,慢慢冷静了一些,可一听到孩子,立刻又抓狂起来,“我不要孩子!我不要孩子!”他神经质地伸出手来,扳着手指说道:“你知不知道,为了举行这个婚礼,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买车买房在这个该死的五星级酒店办婚礼,可这些还不算,养一个孩子,要一百万!一百万啊!这以后让我怎么过?我不要结婚,不要孩子了!”
“谁告诉你要一百万的?”
程琛忍不住恨得牙痒痒起来,不用问,除了那个长舌男没别人了,上个厕所都能上得让新郎官畏婚潜逃,他也算是第一人了。
“你别听他胡说,我爸妈没花多少钱一样养活我了,这还不好好的。再说,你不结婚那孩子就能不要了?你是想杀了自个儿的孩子,还是看着你的骨肉叫别人爹地?”
“我——”新郎张口结舌,这话他还真的说不出口,只是一想到自己就要为人夫为人父,从此告别泡妞唱k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背负起一个家庭的责任,还车钱还房钱挣奶粉钱,就头大起来。“我——”
“别我我我的了!”程琛趁着他没注意,已经走到他身边,用力拉过他的手,将他拖得离开了天台的栏杆,无意中朝外看了一眼,就觉得头晕目眩,差点要栽倒过去,好在抓着那家伙的手,靠了他一下,站稳了身子,趁热打铁地说道:“赶紧下去行礼吧!既然中了大奖就得认,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想着你儿子以后叫你爸爸的样子,就什么事都没了。”
逃跑的新郎(5)
“中大奖?”新郎迷迷糊糊地被她推着朝天井口走去,疑惑地问了一句。
“你以为要个孩子那么容易啊?”程琛耐心地给他解释着,“这年头多少不孕不育的,你没见那些个包生孩子的医院都赚成什么样子了?一个精子能跟个卵子结合,可是几亿分之一的机会,你能一举中的,不是中大奖是什么?”话刚说完,人也总算被她推进了电梯,她暗暗松了口气,看到新郎的表情缓和下来,就那头头发还乱得跟莫西干头似的,她上去的时候又没带手袋,穿着礼服连个口袋都没有,更不用说梳子了,只好伸出手去给他拨拉拨拉头发,好歹整理的整齐点能见人的时候,终于到了六楼。
踏出电梯门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眼时钟,11:17,里面的婚礼进行曲已经响起,宾客们正在兴奋地等着看这场精彩的婚礼。
领着还有些没转过筋来的新郎到了门口,正好看见新娘正冲着伴郎发火,程琛急忙推了新郎过去,“准备好了,新娘挽住新郎的手,开始进场!——”
新娘看到新郎,终于松了口气,过来挽住他的手臂,嗔怪地低语了几句,便朝着里面走去,新郎回头看了一眼程琛,脸上挤出些许僵硬的笑容,终于还是踏上了那张红毯,穿过那十二道由白玫瑰扎成的拱门,朝着礼台走去。
“砰砰!——”
漫天的彩带礼花飞舞着,伴着花童洒出的玫瑰花瓣,纷纷扬扬地落在两人的身上,新娘笑靥如花,紧紧地挽着新郎,感觉到他身体的僵硬,微微侧首看了他一眼,眼神中闪过一抹异色,却还是一直笑着,只是那笑容,已然慢慢变得生硬。
好容易熬过了那十几道繁复的婚礼程序,宋凌风的后背上都快出了汗,若不是为了连城的面子,他真是不想接这个又俗又无趣的婚礼主持的case,尤其是这一对,新郎说“我愿意”那三个字的时候,简直像是被人拿枪顶着一样,他嘴里流畅地说着那些“百年好合佳偶天成”的话,心底却在止不住的冷笑。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百年好合?
就算是这满堂洁白的花瓣,无暇的婚纱,也掩盖不了新娘略略有些臃肿的腰身,奉子成婚的一对,还偏偏要砸上几万块办这号称纯洁与美好的维纳斯之恋的婚礼套餐,一个紧张到被人几句话就说的要逃婚的新郎,一个欲盖弥彰装纯扮嫩的新娘,在他眼里,简直跟木偶戏一般。
仪式一结束,他就躲来后楼梯抽根烟,熏熏自己,省得被方才新娘的香水香粉味熏得窒息而死,可烟还没抽上几口,防火门便被人一把推开,程琛气势汹汹地走了出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等下要你带新郎新娘敬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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