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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红鞋子”的老巢,但其实根本没有听上去那么厉害,只是一个稍微大一些的院落,不过在京城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也算是可观了。凭着全书斋的轻功,他并没有惊动旁人,就将整个院子溜了一圈,然后愕然地发现里面竟没有比较多的人,也不是没有人,而是一看那种除了公孙大娘外管事的人并不在,反倒是有几个仆人两个散落在院内,悄无声息地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如若不是公孙大娘自己亲口承认,谁也没法想到这么一个堪称破败的小院子,竟然就是“红鞋子”的据点。
看来他们之前说的公孙兰与“红鞋子”成员不合一事,要比表面上要严重许多。
这样也好,省着他们再费力气生怕惊动了旁人。
不过让人疑惑的是,一个全是女人的组织,竟然会有一个男人存在,哪怕他是昏迷着的。
秦珩到这里的时候,全书斋正在这个男人身边蹲下,替他检查外露的伤痕。
“这人是谁?”秦珩皱着眉上前,跟他一同在这个男子面前蹲下。
全书斋摇了摇头,面露难色,“这人恐怕不太好。”
昏迷的男子看样貌还很年轻,但他哪怕昏迷着,身体也处于戒备紧绷的状态,被他们一碰,身体就反射性的轻颤,虽然他没有醒,但可以想见,如若这人是清醒的,那么他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被他们触碰。
他身上的伤有很多,臂膀上裸露在外的,新添了不少疤痕,但更引人注目的,则是从他的腋下直到胸膛那一道长长的血痕,还随着呼吸微微颤抖,鲜红的皮肉说明这道伤是不久之前才受下的,他们能看到这些,还是完全归结于这名陌生男子破烂的衣衫,可能是笃定他没法走出这间屋子,所以一件完好的衣服也没有,他脸色苍白,是那种泛着病态的苍白,蜷缩着身体躺在那,被宽大的袖袍一遮,更显得身形羸弱。
但秦珩和全书斋知道,不是的。
哪怕现在被囚禁的瘦弱了许多,但还是能从他裸露在外的肌肉窥见一二,要形容的话,这就是一个猛虎于囚的典型。他的臂膀还带着昔日流畅的肌肉线条,虽然现在稀薄了些,但就算昏迷着,他的姿势也弓成了充满力道的姿态,让人一看就明白这不是一个等闲之人。
——是的,在看到这个男人的一瞬间,两人就将所见到的一切都想通了,为何偌大个院子根本没几个人在,为何一个不算小的组织连个管事的都没有,成员一个个不见踪影,反倒是只有两两的仆人沉默着做事。又为何就连薛冰都没法说出组织的聚集地,反而要劳动他们去查。
这一切,全都因为“红鞋子”的头目想要一个足够隐秘的地方,然后活囚一个人。当然这个事情,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现在,摸索进“红鞋子”老巢的秦珩和全书斋意料之外地撞破了这些,他们对视一眼,看着不远处同样陷入昏迷的公孙大娘,眸色瞬间深了少许。
月色愈加深沉了。
既然遇上了,秦珩和全书斋就不能坐视不管,于是趁着夜色正浓,两人仗着艺高人胆大,将不知道被喂了什么药被迫陷入深度昏迷的男人连夜运了出来,没了公孙大娘,这座院子,对他们来说就像纸糊的一般,走之前也没忘一旁的公孙大娘。
那个不知名男子就被他们连夜送到医馆去了,至于公孙大娘,之前罗列的关于她杀人作乱的证据正巧闲着,整理整理,直接交付公堂,后半夜是在众人香甜的黑梦度过,然而天一亮,顺天府门前就热闹了。
之前因为绣花大盗的案子,顺天府接过了之后又嫌弃是烫山芋推了出去,最后被整个朝廷默认的刚正不阿的包拯包大人接,现下,属于包拯的架撵慢悠悠地在下午十分停在了顺天府的门前,就在围观群众好奇不已,觉得双方微妙地要打起来的时候,顺天府大门四开,很快,就有人将包拯迎了进去。
不日,官府就宣布绣花大盗的案子已破。
那天晚上,秦珩和全书斋合力将昏迷的公孙大娘偕同那些证据扔在顺天府门口后,功成身退,就再也没有关注这个案子了。没法改变的诸如他哥真的犯罪了,他没法改,能够争取的,也就是挖掘出他哥身后的人,努力找个人来分担这份罪恶罢了。
又因为他们出之前跟开封府通过气,事出之后没多久,开封府就反应迅速地赶来京城,接过了这个案件的后续审理。
审判结果不久后就公布了出来:鉴于金九龄也就是绣花大盗,的确做了将人戳瞎的恶事,不过念在没有伤人性命,情况更加恶劣的前提下,将人收监在开封府的监牢两年,允许探监,至于情节更加恶劣的公孙大娘,则处以秋后问斩。
在开封的金九龄早就听说了因为自己自家小弟每日为自己奔波,就算之前来见面时并没有说出口的隐藏者,也被秦珩痛快地揪了出来,不过听说秦珩在破了案之后,就前往医馆去了。听到的消息不怎么全,但已经足够金九龄满心忏悔了,他那个娇气的小弟,去医馆还能有什么事?怕是因为为自己奔波的缘故病倒了罢!
全都是自己一念之差,导致的恶劣后果,现在还需要爹娘为自己抵挡朝政敌的针对,周旋在风口浪尖,而自己从小放在心尖尖上疼的弟弟,则因为自己的过错,深入虎穴,竟连小弟生病了自己都只能蹲在阴冷的牢房里,徒劳地担惊受怕。
金九龄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痛恨自己。
也就是这个时候,金九龄才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的错,之后积极配合,态度端正的供出其他“红鞋子”里的个别人同样是心狠辣之辈,为朝廷侦破这起案件落下了大功,也为之后的提前释放打好了基础。原本包拯就因为户部尚书府的各种打点头疼,但同样刚正不阿的秦嗣远这辈子没求过什么事儿,就这么一件找上门来,包拯也不好拒绝,这下金九龄自己的态度端正,省了包拯不少力气,原本还有些看不惯他,现在也顺眼了许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九龄供出来的那些暗地里阴狠毒辣,杀人不眨眼的人名,有个非常熟悉的名字,薛冰。
倒是现在,秦珩一行人还没有预见那么久远的事情,号称柔弱的病倒了的秦珩,的确去了医馆,不过不是去看病,而是人结伴一起去看望那天晚上遇上的昏迷男子。走到那个医馆之后,坐堂大夫一看是他们,就明白他们来干什么,实在是那天晚上都后半夜了,这些人前来敲门,实在是吓了年纪不小的大夫一大跳,知道他们不是坏人,且的确有个人陷入昏迷后,才允许他们入内。
大夫是个好心肠的大夫,这个医馆在京城也算是小有名气,以坐堂大夫的慈悲心肠广为流传,就那天晚上那个情况,实在不好带着一个陌生男子回家,带着他回他们临时居住的客栈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人还昏迷着,他们合计来合计去,还是决定直接将人送到医馆来比较稳妥。至于送到哪个医馆,秦珩想了想,最后拍板送来这里。
果不其然,仁心的老大夫根本就拒绝不了将一个昏迷的人拒之门外,不管当时的情况有多诡异,老大夫还是咬咬牙开门了。
这会儿看见人来,早就混了个面熟,所以将医馆交给自己的徒弟看管,自己颤颤巍巍地走在前面为他们带路。
走过相对吵闹的前院,他们步入了后院,这里相比之下就幽静了许多,也适合病人养病,一路上老大夫絮絮叨叨,都在说那名男子身上的伤,“……身上多处暗伤,旧伤看上去像是拼搏打斗造成的,新添的伤痕,则是有人故意为之,目的就为了削弱他的战斗力,叫他处于虚弱状态,其实是很疼的。”老大夫眼睛厉,专业方面还没输过谁,通过这人的一身伤,就能看出他之前是干什么的,老大夫可以断定,这人曾经过的妥妥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过病人自己不说,他也不会多嘴去拆穿。
看这些人不坏,能隐晦地提醒一下就好了。
说话间,四人进了房间。
几人推开房门刚一抬眼,就见刚才在老大夫嘴里虚弱的不行的男人早已醒来,一张脸绷得死紧,却简短地道了个谢,“多谢诸位救命之恩,在下原一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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