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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人怕不是个傻子(第2页)

“先这样吧,唐海在游戏里还需要我帮忙,挂了。”

电话挂断,王国忠将手机倒扣在桌面。

他知道那些是什么,明明被称为“医生”,但他们无论从技能还是行为方式都透露出奇怪和邪异。

用残缺的怪物尸体加上祈求而来的污染,融合出一份份足以救命的药剂。

当然有隐患,副作用也无法避免,用多了也确实会让人一步步脱离人类的范畴。

但是,我们别无选择。

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类的存续,即使我们不再像人类,即使我们和怪物流淌着怪物的体液,即使,哪怕大部分人类并不感谢我们。

所思甚多,最终他还是拿起手机,给王珺雅发去一条语言。

“多留一份吧,就当给你队友两份保险。”

......

游戏中,王珺雅正在野外漫无目的地乱逛,眼前的景色渐渐变淡,来自记忆中的景象渐渐浮现。

那时候的王珺雅还不是队长,她只是小队中的一个后勤。

那时候,他们的队长是一个看似吊儿郎当,实际却心细如发的中年大叔,他喜欢留络腮胡,经常在他们面前显摆自己的浓密的胡须,时不时就要用手打理两下胡须。

每当他们完成任务乘坐直升机回来的时候,队长都会一下一下用手指理顺自己的胡须,每当队伍有伤亡的时候,他都会抓着自己的胡须,一遍又一遍用自责的语气念着他们的名字。

他的死亡来的毫无预兆,明明任务已经完成,喝下药剂的他也已经脱离危险,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异变来的极其突然,平日里他引以为傲的胡须突然如同有了生命,在他脸上蠕动,钻出,又开出一个又一个小孔重新钻入他的身体。

他在临死前的回光返照里,王珺雅能看到他眼中复杂的神情,那是害怕,那是祈求,那是不甘,那是释然。

王珺雅知道,队长早就知道自己的结果,所以他没有惊慌,因为他知道结果,所以在结局真正到来的那一刻,他的绝望深厚的如同大海。

她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个什么心态,她只知道,她在队长那复杂的目光中,毅然决然的将手枪抵在了他的脑门上,闭着眼扣下了扳机。

【江枫渔火:姐,我摇的人到了,你也可以过来了。】

【江枫渔火:我就在伍德镇的门口,带着一个破麻布斗篷,你进来就能看到我。】

【江枫渔火:最好快点,这边还是挺复杂的。】

唐海一连串的消息打断了王珺雅的回忆,她用力甩了两下头,随后脚下用力,如同贴地飞行一般直冲向他们约定的地点。

伍德镇门口,时不时有路过的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向唐海,原因无他,谁家好人晚上披着斗篷蹲在城门口等人啊!

唐海披斗篷倒也不是为了引人注意,只不过是他在上午找人的过程中正巧遇见了一个在兜售斗篷的玩家,而他的斗篷也确实属性不差,虽然是白色品质但却加足足五点智力属性,在唐海找到更好的装备之前这都能算是个合格的过渡品。

一阵破风声从天上传来,声音还未落下人就已经站在了唐海身边。

“来啦队长,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啊,这就是我花重金找来的队友。”见王珺雅赶到,唐海立刻兴冲冲的指向一旁。

王珺雅看着唐海指着的那片空气,以及他身上披的那件破布斗篷,心底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这怕不是个傻子。

穿书七零嫁个糙汉养崽崽  失轨  听说我男朋友死了之后[末世]  夜色亦阑珊  窝囊攻总是被群狼环绕(快穿)  带着老婆孩子进城了  退亲后状元郎后悔了  [gb]爆处组今天的晚餐  老婆她总自1为是  猎杀我的白骨老公  武装侦探社里的许愿机  穿成史莱姆,三年炼气,五年筑基  华缨录  寻死不成,女帝竟然馋我身子  开局宫女,实则谋士  和废物雌君的互演日常  打排球!然后成为魔法少女!  才不要和血族公主谈恋爱  替嫁后成了校草的豪门后妈  被挖骨换血废材大小姐杀成绝世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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