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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星期天是最棒的。
因为大多数星期天,我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喜欢的事情。
我收集各种东西。
任何东西,只要吸引我,我便可以让它落入我的背包或者后备厢。我会把它们收起来。我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收藏癖。那些鼠辈把收集来的东西扔到一边堆着。但我不一样,一旦我找到想要的东西,它就是我的。而且我永远不会放手,永远。
星期天是一周里我最喜欢的日子,因为对于普通大众、对于这个城市的居民来讲,星期天意味着休息。男人、女人、孩子、律师、艺术家、骑自行车的人、厨师、小偷、妻子和情人(我也收集dvd)、政治家,慢跑的人还有策展的人……他们用各种各样的娱乐来打发时间。
他们就像幸福的羚羊一样在新泽西州、长岛,还有纽约州北部的各个角落悠闲漫步。
而我可以随意捕猎。
现在,在终于推掉了所有无聊的干扰之后,我就在捕猎。吃早午餐、看电影,甚至被邀请去打高尔夫球。哦,还有去教堂做弥撒(一直都是最受欢迎的选择),当然,那也是因为弥撒之后通常还是吃早午餐或者去打个九洞球。
狩猎……
此时此刻,我正在回想最近的一次交易,这些记忆都被收藏在我脑海里的档案库中。年轻的爱丽丝·桑德森,编号3895-09677524-3630,她的样子很美,非常美。当然,直到她看到那把刀。
爱丽丝3895,穿着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衬托出她的胸,扭着腰来调情(事实上我觉得她的三围是38-26-36,不过这也只是我讲给自己的笑话)。她足够漂亮,身上的香水飘着亚洲花香。
我之所以盯上她,有一部分是因为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她很幸运地在市场上抢到了那幅画(或许是她的不幸,买到画却送了命)。确认她收到了画以后,我就会拿出胶带。本来还打算在卧室里和她缠绵几个小时的,但她毁了这一切。正当我走到她的身后时,她却转过身来,发出那声噩梦般的尖叫。我只好像切番茄那样切断了她的脖子,然后抱着我美丽的普雷斯科特逃了出去——确切地说,是从窗户溜走。
我无法不去想还算漂亮的3895,她那件轻薄如翼的粉红色小裙子,她的皮肤泛着花香,闻起来有茶的味道。所以,说到底,我需要一个女人。
我沿着一条人行道漫步,戴着墨镜打量街边的人,他们却不会注意到我。这正合我意。我的打扮让我可以隐身人群,而没什么地方比曼哈顿更容易让人隐而不现。
我转过弯,沿着一条小巷溜达,在路上买了点儿东西——当然是用现金付款——然后走到城里一片比较荒凉的地方,这里是从前的工业区,现在是住宅区和商业区,soho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而且这里十分清静。非常好。希望和米拉·韦恩伯格的交易不要受人打搅,她的编号是9834-4452-6740-3418,是我已经盯了很久的人。
米拉9834,我对你非常熟悉。关于你的数据告诉了我一切。
啊,又会有人在这个单词问题上争论吧?“数据”到底是单数词还是复数词,《韦氏词典》向我们保证,两个用法都是可以的。我个人却是一个纯粹主义者:数据,复数词。但是在公共场合我努力将这个词用作单数,就像大多数人那样,并希望自己不要说漏了嘴。语言是一条河:它愿意流到哪里就流到哪里,在语言的大河里逆流而上会让你引人注意。那当然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意做的事情。
现在,让我看看米拉9834的资料。她住在格林尼治村韦弗利广场的一栋楼里,楼主希望通过驱逐计划将楼作为合作社类民宅卖掉。(我知道这一点,但楼里的穷房客还不知道。而且从他们的收入和信用记录来看,这楼一卖他们大多会完蛋。)
美丽的、充满异国风情的黑发米拉9834是纽约大学的毕业生,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几年。她的母亲还健在,但父亲已经没了,死于一场肇事逃逸,肇事者的寻人启事这些年还一直挂着。而警察是不会太在意这种案子的。
目前的米拉9834还没有正式的男朋友,似乎也没什么亲密的朋友。因为她三十二岁生日那天的晚餐是来自西四街湖南王朝的炒木须肉(算是不错的选择)和卡姆斯白葡萄酒(是花了二十八美元从标价过高的村庄酒庄里买到的)。周六她和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去长岛旅行,在新闻日报上被高度评价的一家花园城市餐厅用餐,这是一笔较大的支出,还消费了大量的布鲁奈尔红酒,也许是在弥补生日那天的孤独夜晚。
米拉9834睡觉时穿着一件维密的t恤,我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她买了五件相似的t恤但是号码过大,所以很难想象她是买来穿在外面的。她醒得很早,早餐是恩特曼的丹麦甜面包(而且从来不是低脂的那种,这让我为她感到骄傲)和自制的星巴克咖啡。她很少去咖啡馆。这让我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我确实很喜欢在咖啡馆里观察我盯上的猎物,而星巴克就是最佳狩猎场之一。大约在八点二十分,她会离开公寓到中城去工作——“梅波,里德和萨默斯广告公司”,她是那里的一位初级客户经理。
我继续前行。这个星期天我也在实行自己的计划,头上戴着不起眼的棒球帽(在这个城市里,百分之八十七点三的男人都选择棒球帽作为头饰)。和往常一样,我走路时眼睛朝向下看。如果你觉得卫星无法从三十英里外的太空录下你的笑脸,你需要再好好想想。全世界有十几个服务器用数百台高清相机拍摄你的照片,你最好庆幸他们在给你照相的时候,你不过是眯着眼睛想在阳光下看清楚轮胎的广告牌,或者想猜出天上的云彩是不是看起来像一只绵羊。
我不仅收集人们的生活细节,还对他们的头脑感兴趣。而米拉9834也不例外。我注意到她常常在下班后与朋友一起喝酒,而且经常请客。在我看来,请得有点儿太频繁了。她显然是在用钱来换取别人对她的喜爱,不是吗?这可能是她青少年时的青春痘造成的自卑与不安。她仍然会隔三岔五地去看皮肤科医生,不过每次的费用都不是很高,也许她只是和医生讨论了一下要不要做磨皮面膜(在我看来是完全不必要的),或者例行检查,以确保痘痘没有像夜晚的忍者那样悄无声息地归来。
然后,跟女伴们喝完三杯鸡尾酒,或者在健身房运动结束后,她便回到家里打电话、上网或者看电视,虽然她没有付费给多贵的电台。我喜欢浏览她的片单,她的观看记录说明她是个忠实的观众。《宋飞传》换供应商时,她也跟着换了供应商,她还推掉了两次约会,为了和杰克·鲍尔共度夜晚。
然后便是入睡时间,她偶尔自慰(她会成套购买五号电池,她的数码相机和ipod都是充电的)。
当然,这些都是关于她平日生活的资料。但今天是一个灿烂的星期天,而星期天是不同的。星期天,米拉9834会跨上她那辆心爱的昂贵自行车,然后骑着车在纽约市穿街走巷。
每一次路线都有所不同。有时是中央公园,有时是滨江公园或者布鲁克林的展望公园。但无论她选择哪条路,米拉9834每次旅行结束前都有一个固定的停车点:百老汇大街的哈德森熟食店。她又饿又想赶快洗澡。考虑到市中心的拥堵状况,她会在买完早餐后选最快的路线回家——而那条路线的必经之地便是我现在站着的地方。
我站在一个院子前,院子通向一个阁楼公寓,公寓的主人是莫里和斯黛拉·格里金斯基(想象一下,十多年前这栋公寓的售价只有二十七万八千美元)。不过格里金斯基不在家,因为他们正在一艘渡轮上享受北欧春天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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