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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时间,午饭也做好,被老板汤姆甩到面前。
不是用魔杖,而是用手。
为什么?
最方便是魔法,任何粗活、累活、重活都可以依靠魔法轻松解决,比如端起杯子,完全可以使用魔杖,操控杯子浮起来,自动送入嘴里。
面前的食物也应该这样,老汤姆完全可以用魔杖,操控盘子飞到李嘉图的面前,而不是用手。
有魔法,很轻松,为何还要用手?
“你观察的越仔细,就越容易被魔法所迷惑。”
脑海里,格林沃德的声音挥之不去。
像是着了魔。
李嘉图用勺子挖起马肉咖喱,也不顾着才出锅发烫,就送到嘴中,嚼碎两次咽下去。
“味道没有我自己烧的好吃。”
忍不住多说出一句。
本来一双筷子足够,但非要给刀叉勺,刀叉用来吃芝士面包,勺子用来吃土豆泥与马肉咖喱,西餐最麻烦的点就在这里。
最主要的是,做的真难吃!
“用魔法做出来的料理就这么垃圾吗?”
还不如用手做出来的料理好吃!
李嘉图只吃了几口,就感觉难以下咽,两枚金加隆都想去老板汤姆的口袋里抢回来。
甩下勺子,从吧台前的椅子上跳下去,准备返回二楼。
大厅嘈杂,人流混乱,或是拿着照相机蹲守的记者,或是拿着黄油啤酒对拼的壮汉,比手大两倍的扎啤杯对碰。
似乎很享受这种快乐,用酒杯碰撞的快乐,再一饮而尽。
还有一些人围在角落,将金币与物件摆在桌子上,手里捏着扑克牌,听见一个人欢呼与三个人的悲痛,输掉的金币与物件被一个人包揽。
李嘉图站在转交位置,盯着眼前的这一幕,没有立即上楼。
“为什么拥有魔法,大家依旧喜欢用手去吃饭,用手去碰杯,用手去写字?”
魔法给巫师带来方便,为了彰显魔法能力,应该随时随地都使用魔法去完成事情,而不是使用双手。
究竟是手更加方便,还是魔法更加方便,使用其中一方是否就可以舍弃另一方。
如果手能够做到,那还需要魔法做什么?
“魔法与生活融为一体,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
能够感觉到,已经接触格林沃德所描绘的那一点,使用魔法却又不依靠魔法。
“分则两害,和则共赢。”
李嘉图准备摸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魔法道路。
……
再回到二楼屋内,打开门。
卡珊德拉坐在赫敏的身边,将女孩抱在怀里,亲昵的安慰对方。
只是下楼吃饭的时间,就如此亲昵。
李嘉图死死盯住赫敏,霸占姐姐的怀抱内,还极为嚣张的闭眼睡着,一副赖着不走的模样,恬不知耻的行为!
(莫名感觉脑袋里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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