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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艳尸》
这件事深深刺激了我们唐黛同志,这古往今来,万物皆有荣衰,而真正长盛不衰的、是什么?
性!
古时艳书、后世黄碟。永不衰亡。
唐黛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的编辑曾经跟她说过的话:“写书之前,先想想你的读者想要看什么。”
其实这世界的每个地方都有捷径,包括成功。
有的人写了一辈子都是个小透明,有的人却可以一炮而红,一跃成神。
如果这条捷径现在就在你面前,只是有那么一点点不甚光彩……你走不走?
唐黛很做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然后她恶狠狠地握了毛笔,丫的不就是想看h嘛,在晋江老子玩不过妖舟、天籁,在这地儿还玩不过你们一群天天之乎者也的古人乎?!
>_<
她埋头,开始修改整个故事之前所有的设定。
于是这个故事就成了……女主被灭满门,然后被凶手先x后杀,女主被弃尸荒野,因容貌绝美,被路人x。之后女主阴魂不散、尸身不腐,成为女魃,时常以艳色勾引路人,与之xxoo,完事后吸其血啖其肉。
后遇一道士,女主百般勾引不得,后被其降服的故事。
>_<
第二天,一篇原名为《女魃》的长篇连载小说正式更名为——《艳尸》。
同日,《艳尸》公告板后的手印数目爆涨,在新章发布两个时辰之内,由最末一排被顶到前三排,并呈持续增涨状。
公开亭管理员很快注意到这块公告板,一看之下,脸红心跳、鼻血横流。
《艳尸》的名气,在公开亭迅速传开,时有其他版块的管理员前来围观,很快打入了公开亭火热消息榜。
当然这并不是他们纯洁,古代其实也是有艳文的,而且还不少。只是那时候的人大多含蓄,个顶个也是有贼心没贼胆,写出来的书终究只是卖弄风骚、隔靴搔痒而已。而唐黛这种人本来就十分地“坦诚”,再加之“阅gv无数”,此时将细节用包天的狗胆和这样的小白文描写起来,那纯粹就是行云流水、丝丝入扣,看得众人个个面红耳赤,都想多瞄几眼,站久了又觉得不好意思。
有结伴而来的私下里议论此文作者,所表达的想法都差不多——能写出这种文章大作,此人该是何其猥琐啊!!
=_=||||
唐黛于公开亭附近一边关注自己新作、一边留意馆内其它消息、一边要饭,可谓是一举三得。只是后来,同行见其生意红火,分外眼红,于是慢慢的其它乞丐也来公开亭要饭,这样一来,这里渐渐地鱼龙混杂,扒手们也发现这是个摸包的好地方,更有甚者——飞马党!
这些人通常有一手好骑术,乘高头大马而来,瞄准了谁的搭链、包裹,于飞驰中歪身一捞,人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已经策马远遁了。
行人均咬牙切齿,但爱莫能助。
终于有一天,连唐黛这种乞丐也被飞马党抢了破碗!!
于是公开亭的治安,成了颇令朝廷头疼的一个问题。主管刑部、户部兼领长安城防治安督监的裕王爷和手下召开了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公开亭设置城管。每人于右手臂上套一红袖章,维护公开亭治安。
初时城管不给力,原因是飞马党、扒手、乞丐凶猛,他们畏惧黑暗势力,不能放开手脚战斗。裕王爷一怒之下,颁令:城管工作时间内凡捉得扒手、飞马党、乞丐者,可先搜其身,所获钱、物均纳入自己腰包!
此令一下,城管战斗力进入魔化状态。公开亭附近五十里,扒手、飞马党、乞丐甚至商贩均心惊胆颤。
公开亭方圆八十里地,城管肆虐横行。凡疑似贼人生物出现,所有人均一拥而上,抢的抢,扒的扒,其下手之利落、身手之敏捷、态度之积极,实令人叹为观止。
接连三日,有九批飞马党被城管抢了马、其中一个飞马党衣裤较新,所以他被送去衙门的时候是光着身子的。==
有十九个扒手被捉拿法办。其中十九个送至衙门时均着内衣裤,全身上下不存分文,其落魄凄惨状,众乞丐亦不胜唏嘘。
半月之后,公开亭扒手、飞马党迹尽绝。细究其因,谓之曰:城管猛于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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