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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觉得可以:“下次我去超市买把小铲子。”
任明卿看他眼睛好亮,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能煎鸡蛋。他赶紧又给庄墨量体温,发到39度多。他吓坏了,催促庄墨去医院看看,庄墨不肯去:“外面刮风下雨的,你又不会开车,我们怎么过去?感冒都是有过程的,发完烧就好了——你理我远点。”
任明卿拿着体温计发愁:“退烧药怎么吃了没用?”
“这说明免疫系统在战斗,我在好起来。”庄墨安慰他道。
任明卿道理都懂,可就是放心不下:“不行,不能老是这么烧着。”
他翻出另一床换洗被褥盖在庄墨身上,把他裹得严严实实:“重不重?暖和不暖和?”
“还行。”其实庄墨烧得那么厉害,冷得直打哆嗦。
他们来得匆忙,只想着这里气候炎热,又有空调,没多买被褥。任明卿灵机一动,把两个人的羽绒服全都翻出来叠在被褥上。看庄墨还是冷,任明卿索性拿了把椅子坐在床边,上半身趴在一堆隆起的被褥上,像只挂在庄墨腰上的无尾熊。
被褥里传来任明卿闷闷的声音:“庄先生,你现在好点了没?”
庄墨眼眶一酸,往被窝里钻了钻:“嗯,好很多。”
过了会儿,庄墨跟他道谢:“今天辛苦你了。”
“我生病的时候你也是这么照顾我的……不,我每天每天,都在受你的照顾。”任明卿趴在他肚子上转过脑袋,露出了明亮又温柔的眼睛。“我很高兴这次能换我照顾你。”说完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是高兴你生病,对不起。”
“我已经没事了,睡一会儿就好,你还是管自己去写吧。”庄墨憋着不敢咳嗽,真的很担心传染给他。
任明卿摇摇头:“你睡吧,我就在这里陪你。”
他也当过病人,知道人身体不好的时候,连心都会跟着脆弱。那时候他刚结束《浩荡纪》的写作,生了一场大病,浑浑噩噩间老是做噩梦,梦见父亲过世的那一幕。有一次他在梦魇中醒不过来,是庄先生温柔地攒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回到现实中。他半梦半醒间哭叫着说“我没有爸爸了”,庄先生安慰他道:“过去了,都过去了,我来做你的家人,以后我是你的家人。”
现在庄先生为了他特意跑到g市来,他每天都在码字,庄先生想必很寂寞;现在庄先生病倒了,让他丢下庄先生一个人,这又算什么家人呢?他希望至少在庄先生脆弱的时候,自己能够在他手边,够得着,摸得见,可以让他听到人声、感到人气儿。哪怕他睡过去了,醒来一睁眼,也能看到自己,这对病人来说会是个很大的慰藉。
庄墨感受到他温暖的体温,腾出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谢谢你。”
第74章
李让和任明卿吃完饭,上楼写稿子。
比稿时间过半,谭思这边要全盘推翻。谭思一点压力没有,任明卿也压根不急,倒是对他的文字编辑照顾有加,天知道他编辑帮了他多少。
为了这个项目,李让呕心沥血、日以继夜。平凡的他贡献了全部才华与力量,这些大名鼎鼎的所谓作者呢?他们不曾为任何一个设定绞尽脑汁,不曾为一段字句废寝忘食,就因为他们有才华,所以可以轻而易举强占所有人的劳动成果?
李让强压下心中的愤懑,开始翻阅自己的素材积累。他搜集人物形象,拆解剧情结构,随手记录灵感,积攒好词好句……他坚持这些基本功已经有五个年头了。
他的书桌上放着一堆厚厚的牛皮笔记本,朴实无华,但他对它们爱不释手。每当他觉得世道不公,或者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时候,他就翻翻自己做的这些功课。他看到了这些年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自己。如果说身为枪手的种种让他心生不平,那这个勤奋努力的自己,则让他变得平静,甚至对未来充满希望。
只要坚持得够久,他相信,总有一天,缪斯会发现错漏了他,俯身亲吻他的脸庞。
——
他刚在书桌前坐下,谭思就从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稿子:“这样下去不行,你的稿子有问题啊!”时间紧迫,谭思一早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在看文。
李让身为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很护短,立刻找了借口:“这只是初稿,你要说草稿也行。你现在世界设定都没细化,我这里能写的东西很糙,就搭了个大框架。”
谭思心急火燎:“你这大框架就不好看。”
李让觉得他根本啥玩意儿不懂:“大纲有什么好看不好看,大纲就是让你别写飞,能自圆其说。”他把“自圆其说”咬得格外沉重,讽刺谭思一天有一百个主意,全他妈瞎写。
“你这篇大纲,跟度他山的故事梗概怎么比?人家也有完整的故事架构,怎么人家看起来有意思得多?你这样没有办法赢过他。”
“我只是一个枪手,不是我在跟他比。”李让反唇相讥。
“没错,是我在跟他比。但我跟他是同样是王者,你就是个星耀吧。”
李让气绝。
谭思把椅子滑到他身边:“你不是一直自视甚高、看不起我也看不起度他山的吗?怎么这种时候就’不是我在跟他比了’。别扯什么枪手不枪手,单说你们俩写的东西,就不是一个水准的作者。”
“你跟他是一个水准的作者,你自己去写。”李让性格高傲,即使他脸上的伤还在疼,还是肆无忌惮地与谭思针锋相对,半点儿不怕激怒他。
谭思自从决心从头搞起以后,也认真了不少,每天陪在李让身边,做世设人设,理剧情线索。他如果想要控制自己的脾气,是完全可以面对挑衅冷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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