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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第十章初遇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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