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盛允蓉的面容在灯光下逐渐清晰,菱梦的脑海中瞬间涌现出所有的线索。
她嘴角泛着血沫,目光中充满了不敢置信:“你!是你!你和他是同谋!”
她疯狂地盯着盛允蓉,牙齿颤抖,血液沿着嘴角滴落,却仍旧努力地揭露盛允蓉的罪行。
“你!你故意提出要让我嫁入秦府,又编造出那些关于我不吉利的谣言,引发我们之间的争斗!”
“在我布下陷阱之后,又以进入秦府为由,巧妙地摆脱了秦家的束缚——”
“你在外界刻意贬低自己,让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
“看着我一步步被推上风口浪尖,你又找来了柳霜霜!”
“让我在焦急中不得不变卖家产,以应对她的挑衅!”
“甚至……你还故意抬高房价,诱使秦老夫人产生购买的念头!”
“让我萌生了杀害柳霜霜,以便趁机逃离秦家的念头!”
“你,你的心肠好狠!”
“我……心肠狠?”盛允蓉仿佛听到了天方夜谭,发出一声冷笑,“菱梦,我还要感谢你。正是因为你在秦家以及与秦文渊那些令人作呕的行为,让我更加坚定了复仇的决心。”
菱梦觉得盛允蓉就像是从地狱深处爬出的恶鬼。
她明明还活着,但菱梦却觉得她仿佛经历过死亡的折磨,从地狱中挣扎着爬了出来。
她忍受着剧痛,艰难地向前方爬行,试图逃离盛允蓉的视线。
“不,不……”菱梦的眼眸瞪得大大的,“我还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我还没有输,绝不!”
盛允蓉望着她这副模样,心中竟然泛起了一丝奇异的敬意。
确实顽强。
即便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仍旧如此执着。
不过么……
她的心中却充满了复仇的快感!
盛弘骁跨前一步,靴子重重地踏在菱梦的脊椎上,冷漠地说道:“允蓉,若你觉得恶心得难以下手,哥哥可以代劳。”
“哥……哥哥?”
菱梦难以置信地回过头,脖子和唇边沾满了鲜血,满脸惊愕。
哥哥?
她,竟然与这两位房产无数的豪门公子,是嫡亲的兄妹?
兄妹?
哈哈哈哈哈!
她机关算尽,不择手段地向上攀爬!
不论是自己的身体,还是名誉,甚至是腹中的孩子,她都可以利用!
可她耗尽一生的心机,竟然还不及她两位哥哥信手拈来的房产!
野田黄雀行 借尸还魂 修仙:从边城埋尸开始肝熟练! 重生:校花姐姐别追我 独上白玉京(高干1V3) 改命记实录 钓系玫瑰 寡妇村的少年 清白被毁后,世子竟要以身相许 娇弱小可怜?她反手用渣男换钱! 穿越后!我在修仙界玩爆破 华夏武道第一人 被误会是解当家的我,成真了! 反派:全都有金手指,而我没有 捡了一座仙岛 重生成为阴鸷摄政王的心尖宠 曰归曰归 修什么仙,养藤就好了 与它共感(1V1) 暮客紫明
普通的都市打工仔意外得到一个神奇的珠子,用家里的拆迁款买了个海岛小牧场。改良果树,喂一些鸡鸭鹅,还能出去赶海不用每天上班打卡烦恼,也不用看老板上司的脸色,更多自由的可以随意安排的时间最重要的,一家人为美好生活而奋斗。ps纯种田文,乡土小说。如果您喜欢海岛小农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于花轿之中,她却再多了一世的记忆。刚拜完堂,她断然决然选择了和离谨记一条有钱才能有势,银子要多,拳头要硬,弟妹要疼,门第要兴,仇家要找出来往死里整。夫君嘛,再想想哈--------如果您喜欢锦绣弃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跨国集团YS少董正式接手公司当天被曝出已婚,就在大家质疑事情的可信度时。杨少对着媒体邪魅的一笑大方的承认。大家不必怀疑是谁蹭热度,因为我确实已经结婚了。现场的记者微微一愣,没想到他们还没提出来,他就主动的承认了。我和我老婆是多年的校友,我对她一见倾心,但是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她不喜欢我们的爱情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也不喜欢别人打扰她,所以各位只要知道我结婚就好,不要企图扒出我老婆的信息。话说一半,顿了顿,继续道她是我不可触碰的逆鳞,各位懂得听到他狂傲的警告,以及那与生俱来的威慑力,让众人即将蹦出口的问题,突然卡在如果您喜欢落难千金宝贝有我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陈梦瑶重生了。重生回到了10年前,那个时候她还是他的妻子,还是那个又高又胖的糟糠妻,想的第一反应就是要离婚。要离婚,可是这一世的王奕天怎么转性了呢?总是用那么深情脉脉的眼神看着自己。自己本来就是对他没有抵抗力,这样子,自己真的是要投降了,不行不行,自己可不想早早挂掉了,这婚必须离。你说什么,王奕天的声音有点大,我要离婚,梦瑶的声音很大,你说什么,他的声音不在温柔,阴深深的,我,我不不离婚了梦瑶第一时间就认怂了。看着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妻子,勾了勾嘴角,乖,老公疼你男女主身心干净,一对一宠文推荐旧文重生之恶毒女配小萌妻,书友群625779442,欢迎小可爱加入!如果您喜欢重生女配,老公的小肉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司凌,刻板严格霸道。宋意,小医生一枚,养母不疼,姐妹不爱。初见时,他抓着她的手腕,他为了他的兵,威吓她,目光凌厉救他的命,你输不起。再见时,因为算命先生的鬼扯,司家千万聘礼,家人逼她嫁给司凌,他看着她哭,声音柔了很多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好准备,嫁进司家。...
关于战神赘婿开局就离婚林墨,三年前入赘江家大房,备受欺凌,三年期已满,那些属于他的东西,他便可以再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