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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鸡?!那是肉啊!!”
胡悠的眼睛里顿时冒出了绿油油的亮光,来到这里好几个月了,连肉沫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差点儿忘了,这个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不是玉米馒头,而是肉,鸡肉鸭肉猪肉羊肉牛肉人肉……呃……最后一个貌似暂时还没到那个程度。不过,沈棠那小子白白嫩嫩跟里的小哪吒似的,倒是真让人忍不住想炖来吃了……
“一身衣服就这么值钱,难道真是皇帝的儿子?”
苏晗抬手敲了她脑门一个爆栗:“悠儿,这种话切记不可在旁人面前乱说,否则,是要惹来大祸的!”
“知道啦,小舅舅又不是旁人。对了,那姓沈的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
“定远侯沈策的独子。”
斑驳树影下,苏晗的眸色仿若深了深,一顿,旋即轻笑:“所以,如果你能保证当了小侯爷的衣服,还有命可以拿了银子去吃烧鸡的话,镇子里倒是有一家当铺,明儿个一早去,晚上就能回来。记得啊,帮我带些辣酱回来。啊~辣酱配烧鸡,美味呀美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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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苏晗真的给胡悠捕来了一只幼鹰,不过不是白色,而是纯黑的。
胡悠那个兴奋,直接跳起来搂住苏晗的脖子就在他脸上响亮地啄了一口。
只不过,这个吻,除了让那只鹰小小地吃惊了一下之外,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没有留下什么印记。
因为,苏晗是以一种父辈的慈爱来看待的。而胡悠,则由于亢奋过度导致大脑暂时性神经失调,所以压根儿就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按照苏晗的指点,胡悠开始‘熬鹰’。
用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与鹰大眼瞪小眼的互瞪,谁也不能睡觉,据说,这样就可以摧毁鹰的意志,让其彻底臣服。熬成以后,任凭飞到哪里去,最终都会乖乖飞回到主人的身边。
第四天,双眼血红的胡悠带着同样兔子眼的小鹰来到了山谷的空地,无比自豪地向苏晗宣称,‘熬鹰’成功了!
然后,解开链子,手潇洒地那么一挥,鹰立时展翅高飞,毫不留恋,瞬间便成了一个小黑点。
胡悠昂着脑袋仰望云宵,自信满满地等啊等,等啊等啊等,从太阳当头照一直等到太阳小偏西,连根鹰毛都没有等回来……
这时,苏晗已经躺在草坡上睡了几小觉,伸个懒腰爬起来:“悠儿,回家吃饭了。”
胡悠眼泪汪汪:“小舅舅,小鹰为什么不回来啊?”
“我又不是鹰,我怎么知道?”
“……可是你说熬三天就能熬成的。”
“对呀,是三天就可以了啊!只不过,我刚刚想起来,之前忘了告诉你,在‘熬鹰’的时候是不能喂东西给它吃的。”
“……你是故意的吧?”
“因为我觉得不给吃的实在太残忍了。所以想试试看,如果正常喂食只是不让它休息的话能不能熬成,现在看来,果然还是不行呀!”
泪奔控诉:“……你耍我!”
一本正经:“不,悠儿,我是想借此告诉你三件事。第一,祖传的东西总是有道理的,不要想着能轻易将其改变。第二,如果想费时费力去验证什么东西的话,最好的办法是让别人代劳。第三,越是言之凿凿之人,越是有可能所言非实,比如,你小舅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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