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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喔,对不起!最近脑子有点错乱了.....呵呵。」
「大概是14岁的时候吧,我们隔壁班转来一个男生,长的又高又帅,他笑起来真是超可爱的,皮肤很白皙。就是我爱的那种菜啦!在我心中他就是白马王子喔!我鼓起勇气跟他告白,他居然答应我了!我太高兴了,每天笑的跟白痴一样,上下学都跟他走,吃饭也一起吃,做什么事都一起做。真的好傻,可是好甜好甜喔.....初恋的感觉,太甜了。」
「嗯........那,然后呢?」总编国中就初恋了,我上大学后才有初恋......会不会差太远了?这就是早熟的意思吧?像总编这样。
「然后喔....他就转学了。国三下转的,妈的他一天到晚转来转去,真的不累耶?害我还为他哭了一个月吧....书都念不下去,烦都烦死了。每天都会盯着家里电话或手机,只怕错过了任何一通他打来的电话喔!」
「有接到过他的电话吗?」
「嗯....其实我忘记了耶,我只记得过不久我上了高中,就交了新的男朋友,就把他忘了。只有偶尔会想起他,比如现在。」
「喔......那他叫什么名子啊?」
总编想了一下:「嗯......好问题。我真的是忘了耶!他的一切我都忘光光了,只记得当时恋爱的感觉。很白痴吧?不过说真的一个人你可以记多久?况且我又那么忙,忙到连打给我爸妈的电话都没时间了,还要拨时间想那些他妈的前男友们?想太多!根本是不可能。」
「怎么觉得总编你好像欲望城市里的莎曼珊?好妖娇的感觉喔!」
总编认同的点点头。「我的毕生志向就是变得跟她一样有钱又骚包,我一定要当个美艳的欧巴桑。」
「.......总编,加油!」
我握拳的鼓励她。
「嗯.....啊!对了,警告你下个礼拜二要交第二章给我,一定要!如果没有....竹鞭伺候!懂
吗?可爱的姿杳小姐。」
我汗顏的点头。「是.....是........」
总编把烟熄在烟灰缸里,轻轻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今天特地要你来找我,是有事要告诉你。真是的,前面掰了那么多,一点重点也没有,没效率。」
「是......」
总编从资料夹里抽了一张白纸给我:「看一下,这是**出版社的总编跟我说她非常喜欢你的文章,希望你可以去她的出版社工作。」
「她.....这是英国的公司耶?总编你搞笑吧?」
「这个出版社的老闆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生死之交,我给她看过你在大学的论文和散文,她觉得你的内容包含很多,非常深刻和感动,她希望透过你讽刺轻快的文笔,带动青少年的热血,如何啊?这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
「真的还假的呀?总编你不要再开我玩笑了啦!我....才没有那个能力咧!」
「我不是开玩笑的,我很认真在跟你说话。你的英文不是很好吗?去那边一定得心应手。相信总编,有体力的时候就去做你想做的事,其他的,关于父母、情人、朋友之类的,都拋开吧!」
「......总编,我.......可是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耶。」
总编原本热烈的脸,顿时冷了下来。
「那你打算一辈子就写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吗?写这种狗血又智障,不但看的人变智障连写的人也会变智障的书吗?这就是你要的吗?你难道不想写一些关于自己的想法的书吗?用文字打动大家,用你的文字告诉这个生病的世界,我们应该去做一些改变!姿杳,你心里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可是你又不去做!你把你的才华浪废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样你的人生有什么可贵的地方?」
「我....不能离开我的父母和.....他呀,我还没准备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吗?」
「考虑?你要考虑?好,我给你时间考虑,一个月够吗?」
「嗯.....够。」
「姿杳,人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虽然这样很自私,但是你为了自己又有什么差别呢?把握当下啊!对不?」
「嗯.......」
「你那么年轻就有这样好的机会,是别人怎么求都求不来的。像到了我这个年纪,不管做什么都很疲累很事倍功半的时候,你就会完完全全的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认真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就这样,你可以先走了。」总编疲累的揉着眉心。
我知道总编是希望我可以走自己想走的路,我真的很谢谢总编,但是.......有些东西是你想放也放不了,想忘也不能忘的呀......
「谢谢总编。掰掰~」
「嗯,再见。」
起身,我走出办公室,心跳的很快,却也很沉重。
我该怎么办?
第九眼,这就是初恋吧,永远都无法忘怀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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