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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感慨二人的有缘无分,单喜喜突然说:“唉?你说金色鲤鱼的肉,会不会分外鲜美呢?”
我心惊肉跳,没有作答。
这一夜,单喜喜住在了我的住所。睡前,她致电周森,娇笑连连,可睡梦中,她不住呢喃的名字却是王墨,王墨。
在皇城根公园看到周森时,我有好一会儿都以为是自己看走了眼。我对自己怒其不争,无法面对我挂念他挂念到了产生幻觉的地步。如今我已把梦到孔昊列为美梦,即便醒来后会有一种被截肢般的残缺感,但至少那可以彰显我的长情。至于周森,则不然,我对他的思量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那分明就是周森,有血有肉的周森,他穿着黑色的polo衫和卡其色的长裤,戴着深茶色的墨镜,遮住了他那双精明的眼睛,但却不妨碍他将我看穿。他的身后是古旧的红砖城墙,整个画面不伦不类。
“毕小姐?”招呼我的人并不是周森,而是和周森齐头并进的宁先生,适才我竟没有看到他。
“啊……你好。”我将目光聚焦在宁先生的眉心,好让自己聚精会神,“我好像来得太早了。”我看了看表,才一点半,我们约了两点。
“来得早也是来得巧。”宁先生对我的态度一次比一次亲和,而原因就在他下一句话中,“再晚就碰不上周总了。之前周总可是没少为你美言,说‘合璧’以人为本,毕小姐更是敬业。”
这下我无法再漠视“周总”了,显然这姓宁的谙知我和周森并非陌路,此时他对我的热情,甚至“合璧”将承办他的婚礼,更甚至“合璧”拿下皇城根公园独家合作的星火希望,说不定全归功于周森的“美言”。
周森始终不肯摘下墨镜,全副武装着。他和宁先生握手:“我们改日再聚。”
“一定一定。”受周森牵连,宁先生的形象迅速滑坡,像是一条趋炎附势的哈巴狗。
周森对我一句话也没有,只是点点头。就这样我就乱了阵脚,喧宾夺主,率先向宁先生的办公室走去。宁先生追上我:“毕小姐和周总很熟?”
我因着周森的妄为而心头疙疙瘩瘩:“是啊,很熟,所以今天碰上碰不上的真无所谓。”
“周总不光生意做得大,做人也仗义。”
我一边说,一边夸张地竖了竖大拇指:“是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有通天的本领。”
我将“合璧”草拟的合作意向书拿给宁先生过目,来时途中翻来覆去演练的游说说辞这会儿全梗在喉咙口,似乎在周森的拔刀相助下,我的努力甚至庄盛的努力,都可有可无了,大树底下好乘凉,而周总无疑是棵大树。
告别宁先生,我致电庄盛:“皇城根的场地,还是算了吧,我们留京城一片净土吧。”
“算了?”庄盛鬼叫,“我的沁啊,除非天塌了!”
周森就在我们刚刚分开的地方等我,背后依旧是红砖城墙,这时的他双手悠闲地插在裤兜中,迎风而立,若可以换上一袭长衫,像是随时可以走入画中。
“在等我?”我也把双手插进牛仔裤的裤兜中,我总是这样忍不住和他一较高下。
“等了很久了,”周森一开口,反倒输掉了气势,“不是说今天等了很久,而是从头到尾一直在等。”
我迈开步子,不敢太慢,怕显得我拖泥带水,可也不敢太快,怕和周森就此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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