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思想是这般想,可身体却本能的让开了位置。
只是眼睁睁的看着龙傲天拉着胡毓滢从自己眼前走过。
胡毓滢眼睛很亮,一眨不眨的看着她龙哥的背影,这该死的安全感,充斥在自己甜蜜的内心之中。
龙哥的举动无疑是在告诉自己,他会护着自己不只是说说而已。
“他是不是又招惹你了?”
走在路上,龙傲天侧头看向胡毓滢轻声问道。
“没有。”胡毓滢赶紧摇了摇头,她喜欢被龙哥护着,这种感觉让她的心被幸福包裹,但比起这些,她更不希望龙哥为了自己去打架。
上次龙哥抽叶良辰,手掌心因为力的作用都红了,把她都心疼坏了。
于是说道:“我只是很讨厌他,十分讨厌他。”说出这话时,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仿佛本该如此。
讨厌他,不是因为他说自己坏话,不是因为他跟踪过自己,只是因为他竟然说龙哥坏话。
他说自己,自己还能忍的,说龙哥小白兔急了也是会咬人的。
......
叶良辰死死的看着龙傲天带着胡毓滢离开的背影。
拳头紧紧的攥着,他差一点,差一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打上去了!
还好,自己的意志够坚定,虽说自己已经黑化,并不再畏惧龙傲天,但是他真的不想在胡毓滢面前表现出暴力的一面。
虽然胡毓滢现在已经被龙傲天占有,但她毕竟是自己曾经心目中独一无二的宝藏女孩,他只不过是不想破坏了自己在胡毓滢心目中的温柔形象罢了。
若非如此,就龙傲天这个手下败将,说句实在话,还真的没有放在过眼里!
薛少华苦笑一声,甩了一下刘海,自己就站在门口,可是胡毓滢根本就没有看到自己,这种被无视的痛苦,比被骂上两句还要痛心。
她的眼睛中好像只有龙傲天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另一个人。
嫉妒,嫉妒充斥在内心之中。
凭什么那个龙傲天就能占据胡毓滢的眼眸?
自己未来可是要和她做四年同学的啊。
“喜欢一个人真的有错吗?”
“没错!”叶良辰不知道何时已经来到薛少华身边,此刻听到薛少华的话,不禁引起了心中共鸣。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那些心思龌龊的畜生!”
“爱情是伟大的,但有些人他就不该拥有爱情。”
叶良辰的话让薛少华从短暂的嫉妒中回过神。
甩了一下刘海,轻轻拍了拍薛少华的肩膀:“如果爱一个人有错的话,那么爱慕我的那群女孩子岂不是罪该万死?”
说到这里,叶良辰再度看向龙傲天和胡毓滢离开的背影,此刻已经看不到他们了。
长出一口气:“还记得我交给你的任务吗?”
薛少华想了想说道:“你是说查看胡毓滢的笔记?”
“没错,薛少华你记住,只要你能帮我搞到胡毓滢手中的笔记内容,我会让龙傲天付出他永远想象不到的代价,这是我的自信!”
这是叶良辰最后的自信,因为他是重生者啊。
只要知道了胡毓滢的创业步骤以及核心思想,凭借自己的上一世的能力,截胡轻而易举......
喜欢教女主厚脸皮,可没教她不要脸啊请大家收藏:()教女主厚脸皮,可没教她不要脸啊
我的美女系统不干人事 半年不到,你就仙帝了? 风吹芣苢 骂谁害群之马呢,叫我警神 没钱上大学冒出来个首富亲妈 愚世之主 黑暗终章:灵疫纪 盗墓:吴家的团宠小恶霸 被雷劈后,好闺蜜同时生崽 我家米缸通古今,我来暴富你颠覆江山 开局逆天任务我三国武力话事人 我只想混宗门补助,可她们非要拜我为师! 直男穿进ABO靠装A升级美貌 开局天道黑户,活成武道祖师爷 神行无道 蓝星复苏造化玉碟,我快穿拿天赋 佳丽三千还不够,女帝你都上手了 重生渔村:1982 国公千金回京后,作威又作福 万能鉴定术
她,安白染,风华大陆绝色美人,重生三年前,霸气回归,坐拥灵异空间,万能药鼎,收获至尊萌宠,奇珍异宝尽收囊中。凡事欺负她的,百倍奉还!凡事辜负她的,毒气攻心!白莲花?渣男,忘恩负义的父亲?统统教他们如何做人!可遇到司无言那刻起…殿下,炼药室又炸了!无碍,重新修盖。殿下,隔壁丞相之女陷害夫人!无碍,卖到翠凤楼,灭她满门便是。殿下。。无碍,天地都是她的,翻了又有何妨。如果您喜欢爆宠帝妃夫人,榻上慢慢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是灾难?亦或是幸运呢?得到随身的仙园空间,这一切是偶然还是另有安排?主角能够发家致富还是堕落沉沦?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雨夜救人,获得透视能力,李大龙从此一飞冲天。赌石,让他成为超级富豪炼丹,让他成为医道圣手修仙,让他成为当世神话只是钱可以少赚,妹子却不能放过,而且自从开启了透视之眼,李大龙终于可以走上人生巅峰!...
兼职做代驾,不小心和雇主发生了场风花雪月。有的女人,表面上风情万种,性感诱人,但实际却是一朵带刺的野玫瑰,沾不得。...
一个神奇的空间,改变了叶泉平凡的人生轨迹。居然能提升自身的各种实力?什么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都是小菜一碟!还能兑换无数的未来科技产品?隐身衣机甲太空飞船海底基地机器人军队,一个都不能少!做个种田农民,逍遥自在?还是当超级英雄,救人于危难之中?或者干脆称霸地球统治人类?新书重生之末世宝典...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