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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上,从帝国建立初期至新历三百年左右,曾经出现过一段骑士的黄金时期。
那时候,黑魔法尚未完全改良,而旧有的魔法体系根本不足以协助帝国攻占别国,当时帝国的主力,仍然是骑士。
那时候的骑士,无论身份地位,都无疑要比现在来地更高,而成为骑士的考验也更加苛刻,每一位光荣的骑士都必须从其他成名骑士的仆人、或者跟班做起,一步一步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
那时候,要成为一名光荣的骑士,总共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当一个孩子七八岁时,他的父亲会将他送到一位成名骑士的家中,成为该骑士的侍童,熟悉并照顾主人的起居生活,还要承担各种杂活,当然,相对的,他可以从该位骑士周围学习一些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还有比如唱歌、乐器等技艺。
当这名孩子长大到十四岁左右时,他将成为主人的扈从,也就是随从护卫,也可以看成是预备的骑士,这时候,他就开始接触骑士的技巧,比如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而这些,是那个时代的骑士们必须掌握的,他们称之为骑士七技,有的用于行军打仗,有的用于取悦女姓。
只有当那个孩子二十岁左右时,他才能摆脱‘仆人’的身份,受册封,成为一位合格的骑士。
在魔法师们尚未崛起的骑士时代,每一位骑士都是帝国的爵士,他们享有贵族的权利,直接听命于领主、甚至是国王,而且,他们是战争的中坚力量。
而随着历史发展,萨森的魔法师们逐步将黑魔法不断改良,虽然有的魔法威力被减弱,但是相对的,这些魔法师也更加容易被一般人所掌握,于是,高傲而荣耀的骑士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被魔法师取而代之。
而到萨森王十一世,也就是上一代帝国皇帝执掌权柄时,他将当初冠于骑士的华冠加到了魔法师身上,再一次地提高了魔法师的地位,而早前风光无限的骑士们,则渐渐没落了,就算皇家骑士军团一如既往,也难以改变骑士比较魔法师相对疲弱的现象。
比较当初,如今的贵族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女子送到别的骑士家中,甚至连帝国皇家骑士学院都不会去,比起骑士,贵族们更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位出色的魔法师,这也是瑞奥克斯学院为何这么有名的原因。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成为魔法师,远的不说,至少加利克的伯爵领主埃弗里.奥吉尔就是出身于帝国皇家骑士学院,八岁入学,十四岁成为见习骑士毕业,被派到自己家族的领地加利克学习作战技巧,二十二岁时得到萨森王十一世的册封,成为骑士,二十八岁时接任加利克领主的职位,至此,奥吉尔家族已经接任加利克领主长达两百多年,是帝国少有的老牌骑士家庭贵族。
就好比魔法师看不起骑士那样,骑士同样轻视魔法师,他们不认为那些身体羸弱的魔法师有超乎寻常的力量,毕竟在一对一的较量时,魔法师确实是稍稍处于弱势,毕竟一般的魔法师对物理的抵抗能力相对较弱,无法对付拥有高防御装备的骑士,但是大军团作战时,一名骑士能体现的作用显然要比一名魔法师微弱地多。
所以,在帝国近两百年的战争中,骑士最多用于攻占城市要塞,而魔法师则用于攻击敌军主力,不过也有例外,至少在加利克与野蛮人的战争中,从来就没有动用过魔法师的力量,哪怕加利克也设有一处帝国魔法协会分部。
加利克伯爵领主埃弗里.奥吉尔对于魔法不仅仅是不信任,更有种近乎厌恶的感情,毕竟是魔法师断送了骑士的光辉,所以,加利克的魔法协会分部,充其量只能向帝国传达一下当今的状况,或者替加利克军队打打下手,除此毫无作为。
加利克魔法协会分部的魔法师贮备力量之所以羸弱,就是因为有些魔法师不愿意来到这个地方被埋没。
但是不得不说,就算是没有魔法师的帮助,加利克的军队仍然是位列帝国前三的地区强大军事力量,与生活在恶劣环境下的阿尔塔克士兵不分伯仲,曾无数次打退了野蛮人的抢掠。
比较阿尔塔克士兵,加利克士兵是帝国最注重纪律的战士,他们会严格地履行上级下达的命令,哪怕他们的上级只是一个草包,而这一点,阿尔塔克的士兵就做不到,桀骜不驯的阿尔塔克人只听从强者的命令!
而如今领导这支军队的,便是埃弗里.奥吉尔伯爵,一位数次晋升侯爵又因为与萨森皇城的贵族不合,又被降级为伯爵的老骑士。
或许骑士真的没落了,至少江哲在瑞奥克斯学院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位加利克领主,他听说的只有某某魔法师,某某某大魔法师,当然,从斯考特那里听说的不算,毕竟那位领主是他的祖父。
在初次见到这位领主时,江哲并没有发觉什么,相反的,他还觉得这位老人并不像斯考特说的那样古板和顽固,但仅仅是一顿饭的工夫,他便改观了……“请坐,孩子们!”
江哲敢肯定,这句话是出自加利克领主、也就是斯考特祖父的口中,但是当自己等人坐下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房间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
其实不光他感到不对劲,几个孩子们同样感觉有些不对,因为那位老伯爵微微皱着眉正打量着他们。
“咳!”斯考特轻声咳嗽一声,引起了几位同伴的注意。
望着他那笔直的坐姿,几个孩子又望了望老伯爵,随即悄悄将弯曲的背部挺了起来。
“唔!”老伯爵这才微微一笑,十指交叉握着支撑在长桌上,望着几个孩子点点头,说道,“你们是斯考特的朋友吧?他倒是没和我说起过呢,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一个学院的呀!”心直口快的丽莎笑嘻嘻地说道,“而康尼尔先生是艾维和索斯的朋友,当然也是我们的朋友!”
“哦,你们是一个学院么——那个瑞奥什么斯学院么?”
在斯考特无力捂着额头的苦笑声中,丽莎认真说道,“是瑞奥克斯,赫利瑞奥克斯魔法学院!”
“哦,魔法学院呐……”老伯爵微微点了点头,江哲看得出来,这位老伯爵的兴致显然一下子衰减了许多,望了一眼几个孩子,老伯爵淡淡说道,“你们几个……都是魔法师么?”
“还不是啦,”摇摇头,丽莎吐吐舌头说道,“我们现在只是魔法师学徒呢!”
或许是丽莎可爱的模样的引起了老伯爵的好感,只见他笑眯眯地说道,“魔法师我也见过,唔,那是好几年以前了吧,有一个会用火的魔法师与我的一名部下起了冲突,最后他们决定以决斗的方式结束口角,结果……哈哈哈,结果一下子就分出了胜负,对于我那名身穿坚硬铠甲的部下,那个魔法师火球术没有任何作用……唉!要是在战场,敌人会让你有时间念咒语么?”
“是那名魔法师太弱了吧!”似乎没有注意到斯考特频频示意的眼神,丽莎不服气地说道,“火球术只是低阶的魔法呢,如果是高阶魔法,肯定是魔法师赢的……索斯就是用火球术的,他可以同时施展几十个火球呢!”
“几十个火球么?”老伯爵愣了愣,问道,“索斯是谁?”
“他咯!”在斯考特无力的表情中,丽莎指了指江哲,说道,“我听说高阶的火球术可以打穿坚硬的铠甲呢!”
“哦?是么?”老伯爵带着惊讶望着江哲。
在斯考特一个劲的摇头示意下,江哲干干说道,“打穿钢甲,这个不能吧……”他说的确实是实话,但是很明显掩饰了一件事:高温度火焰虽然不能打穿钢甲,但是杀死穿着钢甲的骑士,还是比较轻松的,毕竟穿着钢甲、行动缓慢的骑士,在火系魔法师面前简直就是靶子,如果那名骑士不脱下身上的铠甲,那么不是被魔法师杀死,就是被身上的铠甲烫死,不会有任何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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