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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尖的记者很快发现爱德华身上只佩戴了一件珠宝,就是胸口的钻石胸针,而余宸明则佩戴了很多,耳坠,项链,戒指。小孩活像是出来第一次参加正式活动的富家小少爷;但显然,他的钻石耳坠和戒指都是与爱德华配套的。
爱德华过来给热情的粉丝们签名,余宸明就在旁边给他递笔,和保镖duke说话,爱德华签了太久,duke无奈地去拦他,但他还是伸着手要签,两人拉拉扯扯的,让红毯上发出阵阵善意的哄笑。余宸明也是第一次见爱德华这种给粉丝签名的拼死架势,在duke快把眼睛翻抽筋的示意下,赶紧上前挽着人,把红毯走过去。
媒体在红毯后争相来伸麦克风采访,国内的博主见缝插针问余宸明,是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感想如何?
余宸明一边给爱德华整理刚才弄乱的衣襟,一边转头诚实地用老话回答:“好多人啊。”
爱德华现在也能听懂不少中文了,在余宸明后面学了一嘴:“好多人啊!”
旁边剧组的演员也在接受采访,没忍住好奇,过来问:“爱德华,不介绍一下你的同伴?”
爱德华揽着余宸明的肩膀,大方地说:“好饿子!”
余宸明和国内记者笑死,没想到他也知道之前的微博热搜。然后爱德华跟演员解释了几句,又聊天一般地接受了一个老记者朋友的采访,这才对粉丝们挥手告别,进内场了。
主办在内场弄了个小型的酒会,有各色酒水和点心,装潢也珠光宝气的,非常符合电影那种复古且奢华的氛围。内场没有什么媒体,所以大家更显得放松,一进去,爱德华就被熟人围住了。余宸明没有凑热闹的想法,他今晚陪爱德华走红毯已经足够出风头了,只在duke的指认下去和出席了今晚首映的oth地区负责人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到餐桌旁填肚子去了。
录了一天节目,又做了一下午造型,他肚子空空,这会儿确实饿了。但他刚吃了两口,就有一个人走到了他的身边,用英语和他问好:“嗨,你是aber,对吗”
余宸明转头,眼前站着一位红发墨镜男人;薄唇鹰钩鼻,线条落拓,穿着双排扣大衣,领口温莎结,不像在这儿的大多数人一样戴点儿漂亮珠宝,但这点随意朴素反倒是更给对方本身那股风流多情的气质增加了一丝迷人。他很确认自己没见过这张脸,所以困惑地回答:“是的,你是?”
“我叫威廉。”男人勾了勾嘴角,俯身向他,“我是cloud的朋友——他没跟你说过我,对吧?”
哦!余宸明一下子直起了身板。cloud是他老板的英文名,所以这男人是云颢的朋友自称云颢的朋友!他看着眼前男人的眼神瞬间从“不认识的陌生帅哥”变成了“和他老板做朋友的奇人”怎么说呢,就是因为后半句“他没跟你说过我,对吧”,让可信度瞬间拉满了;他老板确实没跟他提过这么一号人。
余宸明想到刚才男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他跟你说过我吗?”
“当然,”红发男人——威廉面上的微笑更深,“我早就想见你一面了!老天,我以前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参加他的葬礼,但我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参加他的婚礼。”
余宸明被这话说得一噎。
而威廉则在继续审视着眼前的小孩。刚才他看到了对方和爱德华的红毯,非常漂亮的亮相;黑与白,长辈与孩子,监护人与少爷,甚至纳博科夫与洛丽塔他知道是andre给爱德华做造型,那家伙最出色的能力就是在穿着中搭建一种模糊不清,却又充斥着故事与情节的美丽概念。所以andre如此偏爱爱德华,因为他有能够诠释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展现服饰的价值——而这个过分年轻的小家伙也同样表现得很出色。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适合:那张小脸裹在蓬松羽毛里,压下眼,抬抬下巴,就活生生一只娇生惯养的金贵猫儿,是所有纸醉金迷场合男人臂弯里最昂贵奢侈的珠宝——威廉这回亲眼所见,才琢磨出点儿味道来:原来那石头似的家伙喜欢的是这种类型的?但他们以前又不是没见过这种小少爷,但也没见表现出多少兴趣来啊?
那原因就在别处。威廉想,除了适合外,这小孩没有一点怯场——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第一次出席这样场合的,行为举止都很自然,而越自然,便愈加彰显自身那份鲜活明亮的特质。至少,andre一定很满意这位年轻的代言人。
“爱德华说最近和你在这附近录节目,”威廉伸出手,而余宸明以为对方要握手,也跟着伸出手——没想到男人抬起他的手指,行了个吻手礼,然后抬眼看他,“我实在是太想见你了,不知道最近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墨镜后面的眼睛是蓝色的——余宸明不合时宜地、有些惊讶地想:红头发,蓝眼睛,这人身上颜色的饱和度未免太高了点,性格似乎也是,看起来是轻佻风流的那种人,真意外居然可以和云颢做朋友。
他想了想,刚准备压低声音说,如果你能跟我讲讲以前怎么和云颢做朋友的事儿,我愿意请先生您吃饭。
不过话还没说出口,横插进来一只手臂,一把将余宸明的手抽回来,然后还拿纸巾擦了擦。
余宸明一闻到那股沉香味道,就知道来人是谁,刚准备高兴地转身给个许久不见的拥抱——就看见他一向英俊帅气、冷静自恃的老板朝对面的红发男人比了个中指,阴沉沉地骂:“goto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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