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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女乖了这么多年,这会儿却不想再乖了。
三千字的检查?呵呵,凭什么。
方珩文笔不差,她大笔一挥,格纸上洋洋洒洒的落下五千字都根本就没有停过几次。那文风颇有古时檄文风韵,文绉绉不带一点脏,却骂了对方一个狗血淋头。写完了,看了两遍,自觉满意,便夹在了常看的书里打算明天交上去,然后好好欣赏姓孙的那人的脸色。
躺在一边的余烬:“……”
她看着写检讨的那人斗志昂扬、行云流水,就知道这检讨要坏……
她在心里无声的叹了口气。
方珩做事的时候很专注,再加上余烬的安静是那种仿佛不存在一般的安静,以至于方珩写完了自顾自的欣赏了几遍,才突然意识到这里还有个旁人。她的表情突然就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刚刚的举动实在是有些傻气,哪怕是对着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她依旧很有些窘迫。
她余光看了眼病床上的人,还好,那人垂着头,大概是没看到的。
方珩随手把书放在一旁,起身向着余烬走了过去。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窝在这里——一张明显不适合看书写字的桌子上做事,明明她的宿舍有标准的办公桌,明晃晃的护眼灯……
学生时代,方珩见过不少朋友在宿舍的床上抱着书和笔记本忙碌,有的效率也不低。但她不行。她喜欢去图书馆,那种有氛围的地方,她想要看书写字码论文的时候,都会在适宜的地方,这和方老头的教育脱不开关系,但这一刻,她明显破了例。
“余烬。”她叫她。
对方抬起了头,额前的碎发轻轻咬了咬,眸子掩在碎发下,也许正注视着自己。
“对不起……”她轻声说:“时间太晚了,今天可能没办法给你讲故事了。”
余烬依然是沉默,像是默许,又像是无声的控诉。
其实是前者,但方珩觉得是后者。
僵持了几秒钟,她抬手随意抽出了一本:
《狼来了》
于是她再一次坐在床角,声线轻缓温柔,像是唱诗班对圣徒的礼赞。
余烬是知道这个故事的。
其实方珩和她讲的很多故事她都看过的,她很小就不上学了,却因为任务的缘故,有人教她识字。她最喜欢的事就是泡在图书馆里。那时候,图书管理员总会在隔一周的每个周三周四,见到一个小小的身影,风雨无阻。那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她是最早进图书馆的人,也是最后离开的人。
但方珩的故事有点不同,放羊的小孩子最后没有被狼吃掉,而是在被路过的村民救下了,他认识到了错误,再也没有说谎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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