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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哥你真好,谢谢明哥哥。”
苏清明听到这清朗的声音,心都化了,便朝楚云歌使了一个眼神,满是哄了孩子的骄傲。楚云歌不忍打破苏清明的兴奋喜悦之情,便顺着苏清明的话,接口道:“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预收文:媳妇儿在上(无论男女,均可婚配)
林家坪里出了一件大事!母胎单身十八年,铁树万年不来桃花的林家大傻子,家里突然来了一个肤白貌美的小娘子!
那脸蛋儿,唇红齿白,滑的像鸡蛋;
那身段儿,细腰长腿,撩的人痒痒。
一众的大姑子小青年,已婚的,未婚的,嫉妒的牙痒痒:
某人迈着老爷步:媳妇儿,今天我要吃红烧肉!
美人儿擦了擦某人的额头,娇笑道:好,给你做。
村子众人:俄的天呀,这狗粮咋就光朝俺的脸上拍?!求你们妻妻,别秀了!
林向晚:糙的很,二愣子,但是疼媳妇儿,媳妇儿最好,最美,最喜欢!
齐明月:温柔动人,略腹黑。
第30章
楚云歌也不在意那两人是如何的一副哥哥弟弟的美好模样,直接走在前边上了三楼,刚踏入阶梯,便瞧见林非晚百无聊赖的端着茶盅转圈,陆柠溪则是一脸乖巧的坐在椅子上,眼睛却是直勾勾盯着林飞晚手上的动作,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
楚云歌见此情景,心上有种不自然的感觉一闪而过,脸上蓦地一红,不知怎得,忽然想起来刚才与苏清明在后院杂物间的一幕,掩饰尴尬,微微咳了两声,才忙不迭的快步走到那两人身边,俏生生的行了一个礼,悠然道:
“林姐姐,柠溪,你们怎么来了?也不叫人提前说一声。云歌来的晚了,倒是失礼许多。”
林非晚听到声音,转过头,就瞧见楚云歌站在身边,后面跟着的苏清明与那十五六岁的红衣少年相谈甚欢的样子。她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手中蒲扇一摇,看着楚云歌,颇有些幽怨的意味,悠悠叹了一声,意味深长道:
“哟,楚老板,您老终于舍得出来见小的一面了?您再不出来,小女子怕是喝水喝的肚皮都炸了。”
林非晚目光落在楚云歌的身上,她眼中带着一丝红润的春色,脖颈处有不太明显的痕迹,自是有些想歪了,又转过头去瞧坐在苏清明身边的孙绍安童真无邪的拉着苏清明的袖子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可怜起楚云歌来,万年难得一见的桃花,竟然把情敌当作弟弟来看。
“好了林姐姐,就不要笑话我了。”
楚云歌轻轻摆了摆衣袖,朝苏清明使了一个眼色,便直接落座在林非晚身边,听到此话,连忙推拒了一下林非晚的胳膊,脸上晕出一丝不自然的神色,看着苏清明落在自己旁边,才又正色道:
“昨日里清明做了好吃的,我尝着甚好,今日便请林姐姐和柠溪过来尝试一番,讲些意见,清明心里有个数,再改进一下。”
苏清明看着楚云歌颇为骄傲的看着自己,心头不由得生出许多自信来,她自是懂得楚云歌的用意的,那日夜里自己那般的言语怕是进了她的心里,苏清明蓦然有些惊喜,更多的则是一种感动,于是在桌子底下附上楚云歌的大腿,轻轻推了两下,以示自己的懂得了她的意思。
林非晚这才微微正式的瞧了一眼苏清明,模样倒是清秀,可是脾气也是别扭的很,若是云儿惹到她了,怕是有些难以招架啊,这人究竟有何魔力,让云儿一见钟情之后,那般死心塌地的喜欢她一个?还深夜的里去寻她,连从小玩到大的弟弟也不顾了。
陆柠溪看着林非晚直直的打量着苏清明,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便隔着林非晚对楚云歌道:
“楚姐姐,柠溪倒是很期待苏,嗯,清明的手艺。”
这句话说的苏清明有些脸红,只不过是将那些酱料二次加工而已,这些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楚云歌听到陆柠溪叫了一声清明之后,心情颇有些复杂,不过,并未说出口。她有意在杏微楼推广苏清明所制的可食用香料,便立刻让人在三楼设置了炉火,用的是熬制的牛骨汤料,香浓醇厚,余味悠长,各式各样的菜品倒是置了许多,都是应季的果蔬,肉片也是杏微楼的师傅们细细切好的。
窗外不知怎得,又开始延续早间的那场雨,锅里咕咕噜噜的翻滚着热浪,小小的味碟里放置了刚做好炒香的芝麻,还有加了红油的辣椒酱,混合在一起,那股子香味顿时让陆柠溪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一次又一次的从锅里捞出肉片和蔬菜,往自己的小嘴里送,林非晚很是秀气的小口吃着,还时不时的为陆柠溪添置她中意的食物。
楚云歌也是很矜持的吃着,时不时喂苏清明一口,两人眉开眼笑的你喂我一口,我给你吃一口,孙绍安牙齿酸酸的,一个人默默的坐在一旁,紧紧的抱着自己的胳膊,时不时的吸嘶嘶吸了几口气。
杏微楼的三楼未曾开放,主要就是为了举办大型活动时布置场子罢了,说到底就是为了上层贵族服务的,一楼是大厅,平民亦可支付得起吃一顿饭的费用,二楼是包厢,根据位置的不同,所用的花销也是不同,这个时代的等级还是有些分明的,楚云歌、林非晚她们家里俱是从商,陆柠溪的父亲与舅舅也就是孙绍安的父亲俱是从政,楚家是皇商,主管茶叶和瓷器,林家则是丝绸。孙绍安的父亲是江南按察使主管经济,几家关系息息相关,环环相扣,来往甚是频繁,就连小辈也是几乎从小一起长大的。
几人吃的甚是满意,便敲定了以后在杏微楼先行尝试推广,之后,就可以在永宣城,甚是是凌云之国销售,尤其是北方,冬季的时候,很是适合吃这些热腾腾的食物,香辣入骨,吃完之后,整个人湿淋淋的满头大汗,一身的疲劳消散一空,屋外大雪飘然,室内温酒煮茶,吃火锅,谈天说地,做些爱做的事情,如此,便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苏清明觉得,如果这样在这个异世界度过一生,倒也值得,但是,她还是很渴望可以带楚云歌回到现代,让她了解一下自己所生活的时代,不管是现代先进发达的科技,还是开放的文化和清平的政治,可是,苏清明眸中一黯,终究是回不去了。
晚间的时候,苏清明有些闷闷的躺在床上,忍不住想要告诉楚云歌关于她的来历,可是,有言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她自己都不曾知晓楚云歌家里的状况,总觉得彼此还不够熟悉,还不够到可以彼此相依,度过一生一世的程度,说到底,还是喜欢的不够深刻,不够浓烈,倘若有机会回去,苏清明觉得自己一定会迫不及待的立刻回家,而不是呆在异世界,没有一点的归属感。看着正坐在梳妆台上卸妆的楚云歌,,苏清明觉得自己有这般想法,其实有些对不起楚云歌,她实在是不知道楚云歌对自己到底有多少感情。
“哎,你今日怎得不说话?”
苏清明呐呐半晌,侧躺在床榻上之上,透过镜子,很轻易的瞧见楚云歌梳理头发的动作顿了顿,于是微微直起了身子,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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