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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大隐隐于市(第1页)

“陈伯父是植物人,这不可能啊。前几年我还看到过他,人好好的,怎么会是植物人呢,再说也不过就是六十几岁的年纪,怎么可能是植物人呢?”方沐月顿时就觉得不对,同时她认为杜娟是在瞎说。因为她经常瞎说话,而且基本上没什么实话。

杜娟更奇怪:“怎么这么重大的消息你们都不知道嘛,陈明达自从去年年初开始就已经植物人了,你们方家的人难道不知道这个情况吗?那肯定就是陈家刻意的保密了吧。公司现在一直都是庞天舒在代理着的。”

她这么一说林强就不得不相信了。但他觉得这么大的事情,陈家应该向外公布才对,怎么也能瞒得住呢?所以这里没准还是有猫腻的。

“我本来打算给陈老爷子送点礼物过去的,那既然他已经是植物人了,送礼物也没什么意义了吧。”林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就算是见到了陈明达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后还是会让阿爹感到失望。

“但不管怎么说,咱们既然来了,就一定要去陈家拜访一下,幸亏庞天舒没有认出我来,所以就算我们去了,他也会客客气气的,毕竟方家和陈家是世交,对不对。”

方沐月说道:“其实陈伯父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雕刻,来之前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要不咱们到外面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个根雕什么的?”

林强表示可以,虽然说陈明达已经植物人了,但这事儿他们还必须装傻,所以礼物还必须要给带过去。不但要带过去,还不能太俗气,所以去寻摸一些雕刻是最好的选择了,于是他们收拾好了之后就出门了。红菱非要跟着,于是就让她跟着,省的她闹腾。

林强和方沐月在大街上买根雕,红菱就到处瞎转悠,也不跟着他们,老是跟小商小贩们问东问西,有时候还蹲下来嘀嘀咕咕嘻嘻哈哈的说一顿,仿佛看什么都很新奇似的。方沐月心里纳闷:“这孩子哪像是龙组的人,简直就是个刚回地球的外星移民嘛,怎么好像很少出门一样,到底什么情况啊?”

“我也不知道,随她去吧,总之应该不是坏人。”

林强这边在根雕店里面转了一圈,选了几件贵重的礼物,出门的时候,就看到红菱正蹲在地上跟一个男人瞎白话,那男人长的干瘦干瘦的,脸上的黑边眼镜像瓶子底那么厚,一双眼睛流露出来的神情,有淡淡的忧伤,浑身上下都有种哭丧的气质,虽然仔细一看不过四十多岁,但你说他六十也有人信。

“作家!”红菱后来告诉林强,这人也是卖根雕的,而且他的手艺非常好,他还说林强手里拿的所谓名家作品全都是假的,手艺还不如他呢。可是这些买东西的人,只认店面,根本就不认手艺,所以他也懒得说。

“你看他长的一脸的艺术细菌,以前是个作家,因为赚不到钱,所以在这里摆摊卖根雕,他的手艺可好了,一把小刀刷刷刷刷,一个根雕就出来了,你们要是不相信的话,看看我手里的这个,是不是比你们的都要好。”

林强和方沐月哪里肯相信,因为他们手里拿着的三五件根雕全都几万一件,可以说刚才那个店老板发了一笔小财,但红菱手里那个玩意儿,却是谈话之后的赠品,连一毛钱都没花,这中间的差距可想而知了吧。

方沐月拿过来看了一眼,嗤之以鼻:“什么呀,这好想是一只水牛雕刻的跟猪一样,一点都不好看,跟我这个没法比。”

林强拿过来一看,顿时觉得有些异样,刚开始的时候,他和方沐月的感觉是一样的觉得的确太普通太不起眼了,不愧是谈话之后的赠品,但仔细一看之后又发觉不对,那件雕刻上面充满了灵性和行云流水,他仿佛看到一双犹如蝴蝶翻飞的巧手,每一刀都是有生命的,这只手如果干其他的营生大概也是挺好的,比如——杀人!

林强问道:“那人的手长的什么模样?”

红菱的手不是很漂亮,于是她指着方沐月说道:“哦,就跟她的爪子差不多吧,修长白皙,而且留着干净的指甲,整齐而简洁。”

“喂,你这孩子太没礼貌了吧。”方沐月忍无可忍。

林强说道:“这件雕刻巧夺天工,自然浑厚,淳朴之中透出灵秀的确不是凡品,红菱你去问问那个人,愿意不愿意跟着我混,如果他真的没钱的话,我愿意每个月给他一万块工资,看看他愿意不愿意?”

因为他们走出去没有几步,所以红菱赶忙点了点头跑回去了,结果她蹲下来跟那人一说,那人就连连点头,显然是个被生活所迫的中年大叔。所以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跟着红菱跑过来了,手里拎着个八十年代的破皮包。

“老板,你要是用我的话,让我干什么都行啊,我家里好几个孩子都在上学,现在这钱真是不好赚,难道您关照我。我姓谭,您叫我老谭就行了。”他说话的时候,表情紧张,语气郑重,好像生怕得罪了林强这位伯乐一样。

“谭哥,你是本地人吧?”

“我是本地人,但我家在北方,我和我老婆也是两地分居,没办法,现在的日子太难过了,我老婆在北方一家棉纺厂打工过不了,我们就这么凑合着过,嗨,活着呗,其实好些人不也都这样嘛。老板,您看您是留下我——”

林强一笑:“谭哥,我看你这手艺实在是登峰造极,所以我肯定要留下你的,这样吧,你现在就回去安排安排,我这里有五万块钱,你先给家里寄回去,就算是我提前发给你五个月的工资了,食宿方面都算我的,你觉得能接受嘛?”

“一个月一万块钱,老板您不是开玩笑吧,我这人什么都不会,就会玩个根雕什么的,到您的公司里面顶多也就是打杂,所以您给我五千块钱我就感激不尽了,还说什么一万块钱,实在是不敢当,我和我老婆一个月加起来也就四千块钱呢。”

“那是以前了。”林强笑了笑说:“谭哥,我看你先回家收拾收拾,然后就到宾馆里面去找我,以后你的用处可大着呢。”

老谭高兴地什么似的:“老板,我没什么可收拾的,值钱的东西全都在北方,我就这么一个破皮包,现在就能跟你走。”

林强说道:“以后别管我叫老板了,叫强子就行。”

“那哪行,您给我饭吃,又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哪能那么没规矩呢。以后您就是我的老板。”老谭谨慎的说道。林强心想,他可能是好多年都赚不到钱,混的太落魄了,再加上生活压力太大,所以没自信。就好像自己前段时间一样。

“那行,你就跟我们一起回去吧。”

在路上林强又了解了他一些事情,他叫谭青,以前是搞文学的,但这年头搞文学除非是出类拔萃的,不然根本没得搞,所以基本上也就放下了,炮到马路上来卖根雕,他现场给林强雕刻了一只,用坚硬的花梨木,一只手固定转动,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奇怪的小刀翻飞起来,顿时木屑碎玉一样从手中撒落,顷刻之间,惟妙惟肖,凹凸有致的一件作品就呈现在眼前。速度快的令人观止。

林强心想,这么快点速度要是用来使刀只怕连影子都看不到。而且那木头那么硬,他一刀下去,深入一寸,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再者说,一双整天拿刻刀的手,怎么可能如此细腻而完好呢。

“谭哥,你是不是练过武功?”林强直言不讳的说。

“练过,打小就练,我爸我妈教我的,说是让我强身健体,他们俩教我练飞刀,就这么扔出去,开始的时候我扔不出去,可他们让我每年都练,结果上小学的时候,我隔着好几十米都能准确的打中人的穴道,练过。”谭青用朴实的语言,述说着自己的过去。

“可那玩意儿没啥用,不能当饭吃,后来我就用它来雕刻,这刻刀其实就是我的飞刀,没用,一点用也没有。逗着自己玩还行。”老谭一甩手,刻刀飞出,正中前面十米开外一颗大树,方沐月顿时惊呼:“好棒好棒,他钉住了一只螳螂!”

“是螳螂的腿!”林强嘻嘻一笑,对谭青说:“这太有用了。”

老谭苦笑:“有啥用,是能干钳工啊,还是能干车工,是可以制图啊,还是可以做表搞策划呀,炒股票,玩金融跟飞刀就更没关系了。纯粹就是自娱自乐,老板您就别羞臊我了。”林强郑重地说:“你还能再快点吗?”

老谭说道:“飞刀这玩意儿他是不可能比子弹更快的,但他要伤人,有它的窍门,首先手是不会动的,再者发射之前会经过很多的计算,所以,子弹是死的,而飞刀有角度能拐弯,就像踢足球一样,存在好多的弧度,所以它是活的。不过杀人的事儿我可不干,我爸爸妈妈说过,这玩意儿就是强身健体。再说我也没有杀人的胆儿,我胆儿小。”

林强一笑:“救人行不?”

“那感情好,手艺就是用来帮人的嘛。”老谭憨厚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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