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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眼神,也成了他后来的颠沛半生里,最强大的力量。
第12章rent
李方潜第一次进剧场。其实台词、舞台设计、表演,这些他是一概不懂的。
但沈拙清刚刚雀跃的神情,就像一只小鹿撞开了门,带着森林的香气扑面而来,这也让李方潜对舞台产生了期待。
播报,黑灯,拉幕,乐起。
舞台十分应景,是刚刚李方潜设想的飘雪和建筑群。一位高挑而灵动的男演员,穿着大红裙、粉丝袜、高跟鞋,在阳台上旋转跳跃。手中的鼓为歌声伴奏,名叫angel的变装皇后,在街上遇见了一位叫collins的潦倒男子。
剧目名叫“rent”,在后来的巡演中被译成“吉屋出租”。故事发生在狭小的出租公寓和酒吧里,转场很快、唱段很多。但李方潜看懂了这是三对有情人的故事,他们遍体鳞伤、绝症缠身,正在度过一个没有暖气、没有电力、交不起房租,只靠蜡烛取暖的圣诞夜。
angel跳着舞。他说我比任何一个女人都更女人,也比你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更像男人。他与collins正在台上忘情拥吻。
接下来那段非常叛逆的摇滚让李方潜记了很久:主角们说着敬自由敬狂喜敬禁忌敬同性恋敬任何性恋之类离经叛道的话,却过着向死而生、昙花一现的日子。
而故事的最后,随波逐流的人选择回到爱人身边,争吵不断的情侣在爱恨之间越走越近,而那位爱穿红裙的angel,在用爱融化了他人后,却一身白衣离开了这个世界。
四座无声,只能听到沈拙清急促的呼吸声。他眼中一团熊熊燃烧的火,随着天使的离开暗了下去。
拉幕,黑灯,谢幕,散场。
直到剧院里人都走光了,沈拙清仍旧呆呆坐着,眼泪不住地流。
“这部戏的作者,叫jonathanlarson。”过了不知多久,沈拙清才从戏里走出来,叹息着说。
李方潜递过去手帕,见沈拙清丝毫没有反应,伸手帮他擦干净脸颊。沈拙清置若无物,断断续续地兀自说着:
“他最好的朋友是同性恋,他眼睁睁的看着三四个好友死于aids。对于这种事情,那时候的舆论......你知道的。我们那边也差不多——也许更甚。”
“可他参加病人的分享聚会时,有患者很轻松地告诉他,自己还剩下两年光阴。”
“死亡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世人无法给走向死亡的他们以尊严!”
“larson花了七年时间改编这部剧,摇滚、爵士、探戈!阶层、性向、歧视......前年初演时,郑钦译老师说,这是舞台剧的革命。”
“可larson......他甚至没能活着看到第二天rent的正式演出。”*[1]
沈拙清说着突然哽咽起来,像孩子一样埋在李方潜的肩头。李方潜从未见沈拙清这样哭过,汲汲奔于生计时没有,触景伤情时没有,却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已故剧作家,泪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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