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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玉佩是于绯诗的母亲许如云过世时留下的,也是许如云留给于绯诗唯一的东西。一直以来,于绯诗都将它藏的很好,恍如藏着自己的心。不管在相府受着多么耻辱的刁难,不管在皇陵受着多么恶劣的折磨,不管在浣衣局受着多么残酷的迫害,她都不曾拿出来,仿佛这是她最后的一道防线。
越过后,她的内心将无险可守,她的绝强将溃不成军。
“娘,当初你怎么不把我一起带走呢。为什么?”无声的低问,滑落的泪水,倾述着于绯诗浓浓的心酸。小心翼翼的捧着暖玉,贴在自己脸侧,感受着它的温度,想从中汲取着人世间最后的温暖。
陷在自己的思绪里太深,于绯诗只顾着自我疗伤。丝毫没有在意身后的屋子里,悄悄打开一条缝的纱窗内正有一双眼睛,贪婪的看着她手中的玉佩。
无意间,露出狠戾的冷光。
哭的够了,于绯诗抬起衣袖,拭去脸上布满的泪痕,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肖姑姑说了,于绯诗每晚都得抄写一百遍宫诫,在第二天交给肖姑姑查看。以惩于绯诗藐视宫规,在内宫烧纸祭祀冤魂。又或者说,是罚她无意撞破肖姑姑深藏的秘事,用来堵她的嘴,告诉她,在深宫里知道的多未必就是好。
于绯诗自然不敢不从,吹燃火折子,点亮蜡烛。铺开笔墨纸砚,认认真真的抄写起宫诫。在相府的时候,于暻笙虽然不宠爱于绯诗,还是让她跟着家里的姊妹们一起修习琴棋书画。大家闺秀该学的东西,于绯诗都学的甚好。
于家的女儿向来被于暻笙当成换取权势利益的棋子。既然是棋子,自然得好生教养着,以便能够待价而沽,换取最大的利益。
除却琴艺超卓,画工优越,于绯诗的字也是写的极好的。写的一手清隽秀丽的柳体,一笔一划勾勒出来的细致婉约如她的人一般。都说是字如其人,在于绯诗身上体现的是一丝不假。
一百遍宫诫虽说算不得多,可在短短一夜的时间里完成,多多少少还是要费心气力的。加上,早上起来还有做不完的活计。如斯想着,于绯诗不敢耽搁,提起笔,落笔如有神般,腕不停歇。
被晕黄色的灯光笼罩下的厢房,静晦如画,于绯诗纤细的影子被拉的老长老长,只听见笔端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奋笔疾书很久,于绯诗抬头时,天空已经发白。
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今夜是不能睡了,仔细收拾好写好的宫诫,于绯诗端着木盆出去打了一盆水回来。洗了把脸,醒了醒心神,换好衣裳,梳好妆。于绯诗捧着写好的宫诫去肖姑姑房中复命。
从于绯诗手中接过写好的白纸黑字,肖姑姑细细扫了一遍,疏漠的神色染上少许的缓和。并没有转眸看于绯诗,只是转手将手上的笔墨收好,点了点头,
“行,出去干活吧。”
许是于绯诗的顺从让肖姑姑心情大好,没有昨晚的那般苛刻,还让人给于绯诗送了两个热乎乎的馒头过来。一晚上的滴米不进,早让于绯诗饿的前胸贴后背,此时一接到馒头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没有想到的是,有朝一日,区区一个馒头可以让于绯诗馋成这个样子。
吃饱喝足后,就是干活的时段。吸取昨日的经验,于绯诗聪明一些,从房里找出些许废弃的衣物,撕出一条条帕子,将昨日磨破的手小心翼翼的包裹起来。这样子就可以避免手上的伤口直接接触到斧子的把手,就算劈柴的时候很用力,也不会再次把结好的痂磨掉。
果然,于绯诗将手包裹起来后,劈柴的时候,双手掌上的伤口并没有那么疼。就当于绯诗为自己的小聪明苦中作乐时,抬眼,忽看见肖姑姑带着几名内侍气势冲冲的朝着她的方向走来。于绯诗转头左右环顾一周,发现四周除了她,并无一人。
仔细看去,于绯诗还看见肖姑姑身边站着一面容秀丽的宫女,穿着灰白色的宫装,挽着高高的宫髻,乌黑的发丝间斜斜插着一根通体碧绿的珠花簪子。于绯诗当然识得那宫女,不同于冷宫被废弃的妃子,记忆似于绯诗那般遭废黜被打落冷宫当粗使宫女的妃子,那宫女是整个冷宫品阶仅仅低于肖姑姑的女官,名叫墨云。
平日里,也不是好相与的主儿。因为她的姑姑是昭元宫的掌事姑姑,可谓是皇后娘娘跟前的红人。倒也没人敢招惹她,在冷宫里可是逞尽嚣张跋扈。今日此等阵势,莫非是自己不知何处得罪这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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